考核计分办法
科研工作计分办法
类别
考核内容
备注
科研工作
1、科研项目(纵向):
国家级重大项目:500分/项
国家级重大项目核心专家承担的项目:300分/项
国家重点项目: 300分∕项
国家项目: 100分∕项
部委重大项目:200分/项
国家部委:重点项目80分/项,一般30分/项
省级项目:重点30分/项,一般20分/项
西安市项目:10分/项
厅、局、校项目:5分/项
科研项目(横向):1分/万元
纵向合作项目、国际合作项目:2分/万元
2、科研成果奖:
国家级科研一等奖:1000分/项,由获奖第一完成人负责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国家级科研二等奖:500分/项,由获奖第一完成人负责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中华医学奖:200分/项
省部级科研一等奖:200分/项,由获奖第一完成人负责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省部级科研二等奖:100分/项,由获奖第一完成人负责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省部级科研三等奖:30分/项
专利:
发明专利:100分,由专利第一完成人负责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实用新型专利:5分,由专利第一完成人负责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发表学术论文:
在NATURE SCIENCE CELL上发表文章:1000分
SCI录入的论文:80分,由论文通讯作者负责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MI或EI录入的论文:30分,由论文通讯作者负责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国内统计源期刊论文:5分
●科研项目必须要有批准书或合同书。
●横向课题、国际合作项目统一按照到款经费折算
●项目中有多人参加者,各人所占份额,由课题负责人确定。
●具有中、
●国家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点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同一项目所获得不同的奖励按最高分计
●科研成果获奖需我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
●论文按篇计
●论文署名: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必须为第一署名单位
●影响因子≥3的论文,另行规定计分
教学工作
1、教学工作量:
全学年教学工作量达200计划学时,计100分。超过200或不足200的均按每2个计划学时工作量记1分相应增加或减少。
研究生课程的授课工作量参照本科生授课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教学活动的教学工作量按研究生院规定的计算办法执行。
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12分/生。
2、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
国家(含教育部)项目:100分∕项。
省、部级项目:50分∕每项。
学校项目: 重点20分∕项,一般10分/项。
3、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特等500分,一等300分,二等200分
省级:特等150分,一等100分,二等50分
校级奖:10分
4、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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