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论证意见
2003年10月29日,江苏省建设厅在镇江市主持召开了《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论证会,省建设厅、镇江市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由省内外专家和省有关部门代表共11人组成的专家组(名单附后),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介绍,审阅了规划文件,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论证意见:
一、《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在落实纲要论证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深化了有关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提交论证的规划成果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工作深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规定。
二、规划确定的市域城市化水平基本合理。市域城镇和产业空间布局以及重点空间的管治目标和范围,符合《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和《南京都市圈规划》确定的原则和要求。
三、规划的城市发展战略和目标比较合适,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基本恰当,“一城两翼”、T字型组团式的空间结构符合镇江的实际,总体布局比较合理。规划通过绿地系统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等方面,体现了“大江风貌、滨江城市和城市山林”特色。
四、近期建设规划内容翔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具有一定深度,规划内容较为全面。综合交通规划基本合理。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原则明确,指标基本合适,有利于指导基础设施建设。
五、为更好地完善规划成果,专家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深入研究城市用地布局,合理调整城市中心布局形态。理顺城市中心与片区的层次与分工,进一步斟酌城市结构的提法。重视世业洲等长江五洲的开发利用,深化城市重要地区的景观控制原则和策略。
2、结合城市发展目标和功能布局,进一步明确城市大交通发展战略,完善公路和城市道路功能、层次和等级结构,优化城市道路网和对外交通的关系。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的研究。明确五峰山大桥桥位控制范围。
3、进一步明确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划定铁瓮城等古城遗址和地下文物集中埋藏区的保护范围,明确民国建筑等重要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
4、明确沿江水源地的保护措施。进一步深化细化有关专业规划,并做好与交通、环保、水利、电力、电讯等有关专业规划的协调和衔接。规划成果要明确强制性内容。
规划按上述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可按程序上报审批。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论证专家组
2003年10月29日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论证专家组
2003年10月29日
单位
姓名
职务/职称
签名
组长
南京大学
郑弘毅
教授
成
员
同济大学
唐子来
教授
东南大学
朱光亚
教授
东南大学
孔令龙
教授
南京市交通所
何宁
副所长
省计委
孙志高
工程师
省国土厅
吴飞
主任科员
省交通厅
乐晓峰
高级工程师
省环保厅
潘良宝
处长助理
省文化厅
盛志伟
主任科员
省建设厅
王兴海
规划师
目录
附件一市城镇体系规划综合报告 1
附件二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回顾与评价 121
附件三城市发展条件、战略与目标 127
附件四建设用地评定 135
附件五城市历史沿革 137
附件六城市性质与规模 139
附件七总体布局 150
附件八居住用地规划 154
附件九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59
附件十工业用地规划 164
附件十一仓储用地规划 169
附件十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71
附件十三绿地系统规划 194
附件十四总体城市设计 207
附件十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18
附件十六旅游规划 230
附件十七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39
附件十八环境保护规划 275
附件十九综合防灾规划 282
附件二十沿江发展规划 300
附件二十一郊区规划 313
附件二十二近期建设规划 319
附件二十三远景发展构想 329
附件二十四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 332
附件二十五纲要论证意见 339
附件一市城镇体系规划综合报告
第一章城市化进程与城镇体系现状特征
一、全市概况
镇江市位于北纬31°37′~32°19′,东经118°58′~119°58′,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东端,江苏省的西南部,北濒长江,与扬州市、泰州市隔江相望;东、南与常州市相接;西邻南京市。全市总面积3847平方公里,%,%,%,%,%。市属各县(市)的面积分别是:丹阳1048平方公里,丹徒868平方公里,句容1380平方公里,扬中332平方公里。
镇江市处于宁镇低山丘陵与长江三角洲平原两大地貌单元交界处,地形西高东低。境内最高峰为句容的大华山,;市区最高峰为十里长山,海拔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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