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在肿瘤治疗中的地位
肿瘤放疗科与放疗科医师
放疗科是一个临床学科,放疗医师是一个临床医师。放疗医师同肿瘤内科医师及肿瘤外科医师一样,必须亲自询问病史、检查病人、申请检查、做出诊断、确定治疗原则、制定放射治疗方案。在放射治疗过程中亲自观察病人并做出相应处理。
放射治疗前须知
放射治疗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估,了解患者是否具备放疗适应症;放疗的目的,计划放疗的靶区;放疗可能使用的照射技术;计划给予的照射剂量及照射分割模式。
常用放射治疗技术
常规放射治疗 RT( 二维空间布野)
三维适形放疗3D-CRT( 三维空间布野-几何适形)在照射方向上,照射野的形状与病变(靶区)的形状一致。
三维适形调强放疗IMRT (几何适形+剂量适形)照射野及高剂量区分布的形状与病变(靶区)的形状一致。
放射治疗的方式
根据放疗目的不同放疗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1、根治性放疗
2、姑息性放疗
3、同步放化疗、
4、术前及术后放疗
根治性放疗
根治性放疗是指给予肿瘤根治剂量放疗, 以达到全部而永久的消灭肿瘤病灶。应当指出的是:所谓根治性放疗是指治疗策略,是对肿瘤给予的约定成俗的治疗方法及治疗剂量,并不意味着根治性效果。通常,这类放疗主要用于高、中度敏感的早、中期肿瘤。肿瘤根治剂量与肿瘤对放疗的敏感性有关,肿瘤对放疗的敏感性又与肿瘤病理类型、肿瘤大小、瘤床血运情况、是否合并局部感染等因素有关。一般而言,肿瘤体积愈大,所需根治剂量愈高。
姑息性放疗
姑息性放疗:是指对无治愈希望的恶性肿瘤病灶,给予限量放疗的方法,以延缓肿瘤生长减轻肿瘤引起的症状:如解除肿瘤压迫、止痛、止血等。某些情况下,肿瘤虽有治愈希望,但由于患者一般状况如高龄、合并严重并发症等,不得不给予姑息性放疗剂量,若经一段时间治疗后,疗效较好,也可以给予足量的根治剂量。
姑息性放疗
姑息性放疗可分为高姑息放疗和低姑息放疗两种。高姑息放疗用于一般情况尚好的晚期病例,所给的剂量为接近根治剂量或三分之二根治剂量,可以达到改善症状,延长生命的目的,个别患者可获得治愈。低姑息放疗用于一般情况差或非常晚期的病例,在较短时间内给予快速而有效的减症放疗,通常采用大剂量低分割治疗方法。
同步放化疗
放疗的同时给予化疗,其目的一是应用化疗药物的放射增敏作用增加放疗的敏感性和化疗对远处亚临床病灶的杀灭作用,二是放化疗在治疗开始同时介入,对局部病变和远处亚临床转移灶均不存在治疗延迟的情况。近10年的临床研究表明:同步放化疗在许多肿瘤治疗中显示出局部控制率和生存率的提高。
术前放疗
术前放疗的优势在于: (1)术前放疗可使瘤细胞活性降低,减少肿瘤的医源性播散。(2) 消灭了瘤体周围的亚临床灶,缩小手术范围, 最大程度地保留器官功能。(3)无手术因素的干扰,肿瘤血供未被破坏,增加放疗敏感性。(4) 术前估计切除困难者,通过放疗提高切除率。(5)便于观察放疗效果。
术前放疗至手术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不宜超过5周。
术前放疗的不足:可能影响切口愈合,可能影响组织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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