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旅行社法规
案例1 案情介绍
杜某夫妇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港、澳16日游”旅游团。在临登飞机时,旅游者发现,该旅游团是由6家国内旅行社组织并转交给该国际旅行社的,大家手中的旅游日程各不相同。更让旅游者感到疑惑和骚动不安的是,该旅游团没有领队,而团队绝大多数是初次跨出门。
这个出国旅游团在整个旅途中遇到许多困难。在国外如何转机,入境卡怎么填,需要哪些旅行文件,怎样与境外旅行社接洽等无人过问,在新加坡入境时,因不熟悉情况,旅游团被边检部门盘查一个半小时之久,影响了游览活动。
旅游过程中,因没有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协调,原来的日程安排被多次变更。旅游团在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只好听从境外导游的摆布。旅行结束后,杜某夫妇以旅行社未提供相应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要求旅行社赔偿其损失。
旅行社辩称,组团人数不足,由若干家旅行社将旅游者拼为一个团,是旅行社的通常作法,只要按约定准时出游,是否告知旅游者并没有实际意义;此次组团出境旅游,事先双方并没有约定派领队,因此,旅行社未派领队并不构成违约。
问题:(1)6家国内旅行社是否有权组织游客出境游?
(2)何谓领队?其职责有哪些?
(3)该国际旅行社有哪些违约行为?应如何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旅行社的概念和经营范围、旅行社的设立和变更、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有关规定。掌握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和经营规则、旅行社的职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旅游意外保险制度。
二、教学重难点:旅行社法律责任、保证金的理赔
第五章旅行社法规
旅行社管理法规——
调整旅行社业务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日本——
法国——
比利时、新加坡——
《旅行社联络法》(1952)
《旅行社法令》(1959)
《旅行社法》(1952、?)
我国:
《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
(1985)
《旅行社管理条例》(1996)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条例国家旅游局还陆续颁布了: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
《全国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机构组织与管理暂行办法》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2003)
第一节旅行社概述
一、旅行社的概念和特点
(一)旅行社概念
指有营利目的,从事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的企业。
旅行社——
旅游业的( )
媒介、
龙头
(二)旅行社的特点
,其目的是盈利
二、旅行社的类别及经营业务范围
到外国
到港澳台
边境旅游
(一)国际旅行社
问题:是否所有的国际旅行社均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只有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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