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记
张溥
有的人死了,
他却活着;
有的人活着,
他却死了。
张溥,复社的创始人和领袖,字天如,江苏太仓人。明末有许多文社,复社大约本于“应社”,集合许多小社而成。以复兴古学,务为有用相号召大约成立于熹宗天启末。张溥幼年刻苦读书《明史·文苑传》言之:“所读书必手抄,抄已朗诵一过,即焚之,如是者六、七始已。”后来把自己的书斋命名曰“七录斋”。和同乡张采并称“娄东二张”。
碑记,又称碑志,原是刻在石碑上,以叙事记行、歌功颂德为内容的一种文体。最早的作品,可追溯到秦朝李斯的泰山、琅琊石刻。从立碑的地点和用途上分,有山川碑、宫室碑、桥道碑、寺庙碑著称。
而专以纪念死者、刻于坟前墓道的碑记称墓碑或墓志。从写法上看,原始的碑记只是记叙。后来的作者,或就所叙之事加以评论,或借题发挥抒写情志,碑记遂演变为一种叙述兼议论的文体。
明代万历、天启年间,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十分激烈。皇帝昏庸,不理朝政,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专横跋扈,排斥异己,一般正直的士大夫皆蒙其害。顾宪成等一批有识之士,在无锡东林书院以讲学为名,指斥时政,被称为“东林党”,受到人民同情。天启六年(1626年)在苏州的东林党人周顺昌因指责魏忠贤而被逮捕,激起了苏州人民久积的义愤,与差吏发生了武斗,打死了两名官差。事后,在这一事件中英勇斗争的五人,挺身自投,从容就义。这件事后,不到一年崇祯皇帝即位,阉党败势,魏忠贤畏罪自缢。苏州人民毁掉魏忠贤生前的祠堂,并在那里筑墓重新安葬了五人,并立碑以为纪念。作者就为此写了碑记。
周顺昌,号蓼洲,明朝吴县人。为人正直、清廉,关心民间疾苦,由于不满于阉党当道,在与他人谈话中,痛骂阉党,被缇骑报告给魏忠贤,于是被革职。由于其清廉,在被革职回老家时,只有“行李一肩,都门叹为稀有”,罢官后,阉党仍不罢手,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原应天巡抚周起元被罢官时,周顺昌曾作文送他,其中有赞美周起元、斥责阉党的话。后来魏忠贤的爪牙与别人勾结,追弹周起元,把周顺昌也带了进去。因此被逮捕。至京,虽被拷得体无完肤,仍痛骂魏如故,后死于狱中,四十三岁,到崇祯元年才得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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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音
张溥(pǔ)
蓼洲(liǎo)
被逮(dài)
旌其所为(jīnɡ)
十有一月(yòu)
皦皦(jiǎo)
赀财(zī)
缇骑(tí)(jì)
抶而仆之(chì)(pū)
乘其厉声以呵(chénɡ)
溷藩(hùn)(fān)
傫然(lěi)
詈(lì)
曷(hé)故
逡巡(qūn)
投缳(huán)
佯狂(yáng)
赠谥褒美(shì)
户牖(yǒu)
冏卿(jiǒng)
句读
吾社之行/为(wéi)士先者,为(wèi)之声义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
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
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 wèi )之记
翻译课文并归纳文言知识: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liǎo
dài
cí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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