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
是莫言最负盛名的小说,发表于1986年,是80年代中国文坛的里程碑之作。作品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曾荣获第四届全国中篇小说奖,入选《亚洲周刊》评选的“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唯一入选《World Literature Today》评选的75年(1927-2001)40部世界顶尖文学名著的中文小说。据此改编的电影《红高粱》获第38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已经被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
3内容简介
《红高粱》中篇小说,原载《人民文学》1986年第三期。电影伴读中国文学文库。电影解读文学,文学诠释电影。
在出嫁的路上,新娘被赶跑劫匪的轿夫余占鳌所吸引。三天后新娘回门,与余占鳌在红高粱地里激情相爱。新婚丈夫被人杀死,新娘勇敢地主持了酿酒厂。余占鳌在与土三炮对峙后,回来支开其它酒厂工人,在酒缸里撒了一泡尿,竟成了喷香的好酒。9年后,日军强迫村人砍倒高粱修建公路,并将罗汉大爷剥皮示众。余占鳌带领乡人报复日军,乡人们全死了。歇斯底里的余占鳌,站在女店主的尸体旁,放声高歌……
4艺术特色
《红高粱》的叙述沿两条线展开,主线是土匪头子“我爷爷”余占鳌率领的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辅线是在这次战争发生之前发生的余占鳌与“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
小说对题材的处理体现出对传统小说叙事的叛逆,是以追忆的姿态讲述的故事。在莫言的艺术世界里,蕴含着中国农民的生命观、历史观、乃至时空观。
《红高粱》的叙事策略和语言方式追求强烈的陌生化效果,小说的展开是由感觉引导,情绪推动。
小说在叙事人称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叠合在一起。在语言运用上,《红高粱》追求一种富有力度的表达,一切都服从主题的自由创造和审美快感。重视感觉,大胆运用丰富的比喻、夸张、通感等修辞手法,还有对于语言色泽的选择和气势的营造。[1]
——摘自《中国现代文学史》
5作品鉴赏
《红高粱》叙述的主要是一支民间抗日武装伏击日本人汽车队的故事,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但这不是主要的。作为这篇小说精神主体的是强烈的生命意识:对带着原始野性、质朴强悍的生命力的赞美,对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渴望。正是这种生命意识使那个陈旧的抗日故事重新获得了震撼人心的力量。红高粱,就是这种生命意识的总体象征。它可以称之为《红高粱》的“生命图腾”。小说用这样充满激情的语言描写红高粱,赋予红高粱以生命:“八月深秋,广阔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显然,小说中的红高粱决不仅仅是一种植物。与赋予红高粱伟大的生命相对应,作品中那些演出了一幕幕英勇悲壮的活剧的英雄;也总是伴随着红高粱,或者与红高粱融为一体。余占鳌和戴凤莲是在高粱地里完成了神圣的结合,戴凤莲又是在高粱地里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小说把她30年的生活比作“红高粱般充实”。余大牙带着高密东北乡人应有的英雄气概坦然赴死的时候,放声高唱的是“高粱红了”,任副官在枪声中、子弹下坦然前行的时候,用口哨吹出的曲调也是“高粱红了”。在这种描写中,人与高粱获得了同一种品格。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在小说中的极端表现形式,就是用冷静乃至审慎的态度来描绘生命的痛苦与毁灭——比如刘罗汉被割下耳朵和生殖器、被活活剥了皮,戴凤莲让余占鳌和冷支队长喝下掺了罗汉大爷鲜血的酒,队员们那惨烈的死亡,等等。因为人只有置身于巨大的痛苦之中或者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强烈地意识到生命的存在。这种描绘一方面强化了生命意识,同时也使小说呈现出新奇、残酷的美。小说对于强悍的生命力和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肯定有时甚至超越了一般的伦理评价。余占鳖与戴凤莲野合,为了占有戴凤莲将单家父子杀死,这以中国传统的伦理尺度来评价是不道德的,但作品对此作了肯定性描写。即使是对余大牙这个贪财好色的人,作家也赞美他坦然赴死的英雄气概。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甚至促成了作品中一个特殊角色——“我”的诞生。在作品中,“我”不仅是一个叙述角度,而且是以不同于余占鳌等人的生活方式生存着的下一代的代表。而对爷爷那生命力旺盛的一代,“我”只有自卑与仰叹。余占鳌等人与“我”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距离,一种对比。在这种距离与对比中,作家一方面强化了对余占鳌等体现的那种生命力的仰慕,一方面对那种生命力在今天的人们身上已经消失感到悲哀。所以在小说中“我”才慨叹:“先辈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我爷爷辈的好汉们,都有高密东北乡人高粱般鲜明的性格,非我们这些孱弱的后辈能比”。从艺术的角度看,小说打乱时空结构的意识流式的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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