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车辆更新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8-17
采购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
目录
第一章询价须知…………………………………………1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一览表……………………5
第三章响应性询价文件格式……………………………9
第四章报价表………………………………………… 15
询价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车辆更新
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8-17
采购范围及要求:5辆,详细内容见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一览表。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预算金额:
质量标准:合格
保修期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30日历天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元)
户名: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121010170002201000216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形式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以非基本户汇入的保证金无效,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无效标处理。
退还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人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申请人须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
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5月22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路交叉口);
8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5月22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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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371-53651069
一、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缴纳询价保证金10000元。未在截止时间前按时交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本次询价。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询价结束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在询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
3、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履约交货的。
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的。
5、其它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
二、询价时查验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3、投标保证金
4、其他文件;
5、报价表。
四、报价单填写说明
供应商需按要求填写报价单,供应商在报价单中需完整填写本公司全称。报价单填写的金额单位统一为人民币,总价包括向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交纳的各种税费。若报价金额的总价和单价不一致,以报价的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总价;若报价金额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五、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
1、投标文件应提供正本一本,副本三份。
2、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后,密封在一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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