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内部审计报告
财务科按照财政部《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制度,对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内部审计重点区域进了自我评估报告。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千业水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责任是对千业水泥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是依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制度进行的。审计的重点是:1. 通过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可以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遵循性和有效性,能针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促使企业以合理的成本促进有效控制;、收支情况,着重为工程项目新建、扩建期间资金使用情况;;。财务部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发表建议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审计一:千业水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业水泥公司”)于2004年7月7日在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马村分局注册登记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10804100000211;法定代表人:和南方。公司地址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乡田门村北。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650万元,实收资本650万元,其中: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万元,%;焦作市筑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万元,%,2006年12月焦作市筑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对千业水泥公司的出资人民币150万元转让给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2月,根据千业水泥公司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28760万元,其中: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350万元,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焦作矿区委员会出资1441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10万元,实收资本29410万元,其中: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出资14850万元,%;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焦作矿区委员会出资14410万元,持股比例49%;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万元,%。根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焦作矿区委员会股权转让的议案》,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焦作矿区委员会将出资转让给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出资29260万元,%;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万元,%。
千业水泥公司2005年11月筹建一期建设指挥部,2006年2月奠基动工,2007年2月进行试生产,2007年6月正常运营。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约束公司内部所有人员,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要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计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三、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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