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一、世袭制
盛行于夏商周
特点: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二、察举制和征辟制
盛行于两汉
察举制是以“乡举里选”为依据的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
征辟制是皇帝或中央官署自上而下征召社会知名人士的选官制度。
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张衡传》
三、九品中正制
盛行于魏晋南北朝
特点:注重门第出身
这一制度是最早对曹操“不计门第”用人政策的继承,然而施行不久,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豪门士族所垄断,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
四、科举制
形成于隋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四、科举制
完善于唐
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以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四、科举制
发展于宋
严格了科举考试程序,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四、科举制
明清八股取士
为严格控制士人的思想,明清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作答,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亦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
四、科举制
明清八股取士严重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旨在为封建统治者培养忠实的奴仆,是统治者加强专制主义皇权统治的重要手段,到后期逐渐腐朽,已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难以选拔真正优秀的人才,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简表
院试
乡试(秋闱)
会试(春闱)
殿试
考场
府、县
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保和殿)
主考官
各省学政
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应试者
童生(儒生)
秀才
举人
贡士
考取者
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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