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改建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程序,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确保计量支付“准确、规范、及时,并使计量支付工作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和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结合项目特点进行编制。
三、本办法在执行期间,严格按照监理代表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程计量
四、计量原则
计量支付必须满足如下基本原则:
1、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的各项规定。
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计量工作,主要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招标文件、补遗书、计量支付规则及书面澄清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规范等。由于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施工现场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图纸不一致,总监办合同部组织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作为计量支付的原始工程量清单。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计,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3、工程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需要现场实测的工程量,应由承包人配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能够准确计量的项目(如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物),可根据施工图纸标注的设计尺寸进行计量。
4、工程的计量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5、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视其包含在本合同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业主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6、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7、计量支付资料必须是原件。
8、期中支付的金额应大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
9、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还必须严格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规定编制完成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10、计量资料必须完整,对于资料不全、签字不齐、弄虚作假的计量申请不予计量。
11、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得申报计量;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检不全的项目不予计量。
12、通过计量并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
1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有权对以前签认过的计量支付报表表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承包人也有义务和责任提出更改或修正,经复核同意后,将增加或扣减的金额纳入下期计量。
五、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其修订的内容。
2、招标文件、补遗书、计量支付细则规定的费用支付。
3、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审批的变更指令或变更文件等增减的工程数量、单价。
4、根据补充协议或经过批准等应计量支付的其它费用。
六、计量依据
1、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包括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合同图纸、招标文件、补遗书等,以及具有同等效力的其它补充合同文件。
2、修正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3、程序、手续完善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
4、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验收文件、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及有关计量支付审批报表等。
5、三方联测记录资料。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7、业主签发的与计量支付有关的其它文件。
8、其它证据性资料。
七、计量标准
1、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计量均应以净值为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
2、工程计量小数位数取舍规定
(1)以“m3”为单位计量的项目,除土石方工程(包括挖基)取整数外,其余项目均保留两位小数;
(2)以“m2”和“kg”为单位计量的项目取整数;
(3)以“m”为单位计量的项目,除桥梁伸缩缝、桩基、钻取砼芯样、地质钻探、取样试验及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取两位小数外,其余项目均取整数;
(4)以“cm3”为单位计量的项目保留两位小数;
(5)以“棵、次、个、块”为单位计量的项目取整数;
(6)“金额”一律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第三章工程支付
八、支付原则
1、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以合同文件为依据。
2、支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
3、支付必须准确、规范、及时。
九、支付的种类
本工程支付分为建设期工程价款支付和回购期工程价款支付。
(一)建设期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建设期内以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签认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清单细目表中的细目,按合同单价或总额计算的款项按约定的比例支付。支付第100章、200章及300章(道路工程)工程量价款的40%;第400章(构造物工程)工程量价款的50%。建设期支付最低限额为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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