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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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作废票据是指按照票据法律法规规定而不能使用的票据,包括已经实现付款请求权的票据、票据法规定的无效票据、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过期票据以及银行宣布停止使用的票据等。
使用作废票据进行诈骗一般都伴有变造行为,如对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过期票据出票日期的变造、对大小写金额不符的无效票据的金额大小写的变造;少数伴有伪造行为,如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将持票人未在“持票人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但已办理提示付款并获得付款的银行汇票,伪造持票人背书后再次进行转让。
过期支票诈骗
2000年11月9日,被告人杨全军、江国添与刘伟权(另案处理)经事前密谋,以介绍受害人周某出售夹板为由,要求周某从广州将价值122300元的30箱夹板运到佛山城南陶瓷批发市场的货仓存放。同月12日,被告人江国添与刘伟权到中山市找到一名自称“李少雄”的男子假扮买主,由“李少雄”将一张面额为人民币9万元的中国农业银行的过期失效支票交给受害人周某,并谎称余下的货款第二天提货时支付。骗得周某的信任后,杨全军、江国添等将其中的20箱夹板取走。周某发现支票过期后立即打电话质问江国添等3人,但他们全部关闭手机。被告人将夹板转移到广州芳村销赃,。
1、被告人江国添的供述,他和杨全军与刘伟权事前密谋诈骗被害人周某,到中山找了一名假买主,“中山佬”开了一张支票给被害人周某润,当被害人周某润发现支票是过期支票后,他们三人已将赃物夹板转移到广州,后销赃得款42000元。
2、同案犯刘伟权的供述,证实中山的买主是被告人江国添联系的,支票是中山买主交给被告人江国添后由江国添交给被害人周某润,三人在被害人周某润发现支票是过期的后全部关闭手机。
3、被告人交给被害人的支票,经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黄圃支行鉴定是过期失效支票。
4、送货清单及估价证明,证实被告人骗取的夹板价值人民币122300元。
以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全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江国添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0元。
有效防范措施 首先,各商业银行要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和业绩观。坚持合规经营,有效防范风险,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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