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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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华创银杏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篇二:万家基金齐鲁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合同-定稿清洁版
万家基金齐鲁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资产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资产委托人:
证件(营业执照)名称:
证件(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初始委托资金:
认购、参与计划的划出账户(及退出计划的划入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资产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9楼
邮编:200122
联系人:龙元伟
联系电话:021-38909706
传真:021-38909709
资产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5623
特别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当您参与本资产管理计划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投资风
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对相关风险提示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本计划存续期限为2年,运作满两年后资产管理人可视资产变现情况将本
计划展期1年;本计划存续期内,,且计划
资产全部变现后,资产管理人可提前终止本计划。
(二)本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计划财产,但本计划最终仍有可能亏损投资者部分甚至全部的本
金。
(三)投资者在参与本计划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资产管理合同,全面认识本资
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计划投资的范围包括: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现金管理品种
及其它,其中:权益类品种包括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新三
板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在国内公开募
集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基金的进取级/一
般级/普通级份额除外);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除
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短期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现金管理工具包括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
金、现金等;其它是指现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所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
具(本资管合同禁止投资的品种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本计划投资于其它品种,资产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直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本计划所投标的资产存在本合同第二十部分所列示的各类风险。投资者应
在充分了解上述风险并确认自身可以承担上述风险的前提下参与本计划。
(五)本计划因投资于在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转让的股
权,将产生如下风险:产品存续期间的流动性风险、因估值方法变动而产
生的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合同终止时因所投资股权无法变现而部分资产
延迟清算的风险、因所投资股权公允价值大幅降低后折价转让该股份导致
资产净值大幅亏损的风险。
(六)资产管理计划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关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中
介机构费用、银行划汇费等费用。
(七)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提供标准化服务,不提供
投资咨询等个性化服务。
(八)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不开放参与和退出,也不允许违约退出。
(九)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
(十)资产管理人管理的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存在风险。本计划为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者存在亏损部分甚至全部
本金的风险。本风险提示函并不能揭示从事投资的全部风险及反映市场的全部情形。投资者在投资本产品前,应对所有相关风险有充分的了解与认识,认真考虑是否投资本产品。
本人/本机构已经阅读风险提示且完全理解内容,并已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能够自行承担其风险。
本人/本机构已经充分阅读了本资产管理合同并完全理解合同正文各条款的内容,了解其风险收益特征及运作基本情况,资产管理人已就资产管理计划向本人/本机构作出了详细说明。
本人/本机构承诺用于投资该资产管理计划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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