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
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填写说明
一、此申请书应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清晰整洁;
二、“权属”是指该作业点设备、设施的产权所有人;
三、“持证人员”是指交通部或港口局核发的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四、“总人数”是指作业点的所有员工;
五、“高级管理”是指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六、“申请作业范围”是指港口经营人所需作业的危险货物品种及数(箱)量。“申请作业范围”应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七、“靠泊能力”是指核定的最大靠泊吨级;
八、“主要设备”栏是指输油臂等设备,并须注明流量(速);
九、“危险货物仓库数量”应包括天棚,但应予以注明;
十、库(罐)区和码头设施申报表中内容填不下,可另附纸。
港口企业
注册地址
邮编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通讯联络
办电
传真
手机
E-mail
作业点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办电
权属
持证人员
总人数
高级管理
现场管理
现场作业
申请作业范围
(附安全评估报告)
审核意见
(盖章)
二○○年月日
核准意见
(盖章)
二○○年月日
认可证签发人
(盖章)
二○○年月日
认可证号
领证人
和
领证日期
码头(船舶) 设施申报表
序号
码头(泊位)或船舶名称
靠泊能力
(t)
结构形式
竣工年月
长X宽
(m)
前沿水深(m)
主要设备
主要用途
设计
实际
1
2
3
4
5
6
7
注:主要设备是指输油臂等设备,并须注明流量(速)。
库( 罐) 区容量申报表
库(罐)区名称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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