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小型国有建设工程
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大中型水库来苏镇移民安置区后扶项目(人行便道新建)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永川区来苏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制
2015年3月26日
招标文件目录
前附表
第一篇:工程说明
第二篇:投标须知
第三篇:取标、定标
第四篇:其他事项
第五篇: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六篇: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七篇:投标书格式
附件1:施工设计图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1
工程名称: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大中型水库来苏镇移民安置区后扶项目(人行便道新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永川区来苏镇关门山村
要求质量标准:优良(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评定标准)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路基与路面、材料转运、垫桩墩、人行道板等工程内容。
2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3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有施工员证。
4
投标有效期 15天(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数额 (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
递交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4月3日9:30
6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 份
7
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来苏镇人民政府二楼
8
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4月3日9 :30
9
开标日期: 2015年4月3日9 :30
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篇
工程说明
第一节工程概况
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大中型水库来苏镇移民安置区后扶项目(人行便道新建)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来苏镇人民政府小型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公开招标选择该项目建设单位。
第二节工程项目概述
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大中型水库来苏镇移民安置区后扶项目(人行便道新建)建设项目地点位于永川区来苏镇关门山村,本次工程拟新建人行便道3970米,××。板内设CRB650级冷轧带肋钢筋ΦR5或CRB650乙级冷拔低碳钢丝Φ5。若需要现场考察的请自行前往考察。
第三节施工方法与条件
一、施工方法
1、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规范执行
2、按图施工
二、施工条件
1、施工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施工方驻地办公室、食堂、宿舍、设备停放场等由施工方在工地附近自行安置,安置方式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第四节质量要求
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主要原材料质量需要经发包方现场施工人员认可。
第五节工期要求
该工程项目的工期为 90日历天,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二篇
投标须知
第一节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有施工员证。
2、具备与投标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实力和施工机械设备。
3、具备与投标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实力。
4、具有组织、编制投标书的能力和施工实力。
第二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书(见第七篇)
2、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篇)
3、投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招标现场交予工作人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当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提供施工组织计划。
第三节工程预算
一、最高限价计价原则:
(1)编制最高限价的施工图由招标人提供。
(2)最高限价:定额273700元,采用总额包干方式。
第四节承包形式
额定工程量采用合同单价承包,增减工程量按实结算。
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应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未按时提交的,招标单位可视为不响应而拒绝。
2、中标单位按规定要求在公示结束后三天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需向业主递交开工报告。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决标后退还。
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需向招标人指定账户递交履约保证金 2 万元,待工程完工后退50%,验收合格后退50%(不计息)。
户名: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移民安置办公室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1817010120010001022
联系人:余海燕
联系电话:023-49661736
履约保证金包含以下方面:(1)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2)有固定且技术较强的施工班组;(3)必须服从业主管理人员的意见;(4)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卖标和退标,一旦发现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第五节投标文件密封及送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统一密封在同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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