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困惑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功能、作用定位越来越清晰,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城市作为人才、资金、信息的重要平台,作用日益凸显。但受政策、资金、传统等因素的影响,重建轻管的问题仍就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城市管理的困惑也越来越多,如何破解这些困惑,使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摆在党委、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一、综合性法规不健全。。一是没有一部综合性法规规。下一的城市管理工作主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行政、公安交通等领域,共共涉及几十部法律、法规、、规章,几百款罚则。在具具体工作中,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尽完善,城城市管理的有关条文分散于于其他法律、法规中,大都都是传统经济体制下制定或或延引的,与城市发展存在在着较大的差距,操作性差差或相互打架,罚则不尽一一致,工作难于落实,导致致城市管理存在有法难依或或无法可依的现象,影响了了城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二是城管执法执的是别人的的发。如前所述,城管工作作包罗万象,涉及多个部门门,多部法规,如未授权,,城管人员无从下手。目前前,城管部门依仗的主要是是以原国家建设部牵头拟订订的法规、规章,而“建设设部”远未能代表城市管理理方面的职能。如非法营运运的“摩的”、“残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出店店经营、非法市场、门前三三包、城市周边开山采石、、公共水域内倾倒污物等,,城管执法无所适从。二
、、高层的声音。迄今为止,,中央高层独没有就城市管管理工作有过什么明确具体体的指示,都是各地城市政政府在摸索、探讨,长期属属于“摸着石头过河”,在在高层没有一个统一论调的的背景下,困惑的东西着实实不少。 三、部门职能的的分割。一是城市管理体制制不顺。如果“三定”方案案没变的话,指导城管工作作的管理机构在国家是住建建部,到省里是住建厅,而而在地方,则分成城管、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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