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尚集团绩效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版本:V1
第一章总则
目的
通过上下级员工之间就工作职责、工作绩效和员工职业发展等问题所做的持续的双向沟通,帮助员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建立起具有特色的价值分配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弘尚控股集团公司总部员工,以及控股集团任命的中高管。
下属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作为中基层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的依据。
基本原则
双向沟通、尊重差异、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考核对象
1、业务运营(A类):包括壮依美、粤湘味、石油、诚益制造等实体经营单位负责人。
2、项目开发(B 类):包括诚兴集团、弘尚圣景集团及下属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
3、职能管理(C类):包括弘尚总部中高层及总部直接任命的中层干部。
4、技术服务(D类):所有基层员工。
考核周期
1、中高管:月度考核(季度计发)+年度考核,其中年度考核(责任状)与四季度考核捆绑。
2、基层员工:月度考核(次月计发)+年度考核,其中年度考核与12月考核捆绑。
3、年度考核分布:
第四季度考核占比
年终考核占比
备注
高层
30%
70%
作为四季度绩效奖计发依据
中层
50%
50%
作为四季度绩效奖计发依据
基层
70%
30%
作为12月绩效奖计发依据
第六条绩效管理流程循环
绩效管理流程循环体系如下图所示:
管理目标
绩效计划
绩效实施
绩效考核
绩效反馈
绩效应用
目标管理指标分解到个人
绩效改进与激励
绩效指导与帮助
绩效说明与纠偏
第二章考核办法
第七条年度责任状
年度责任状一般在每年元月份以前完成。一般情况下,除司机、保安、保洁等辅助岗位外,其余所有适用范围的员工均需签订年度责任状。每年12月25日开始进行年度责任状总结考核。
第八条月度(季度)工作计划/绩效考评表
各集团、项目公司和职能部门在年度规划的基础上,把各自工作计划分解为季度和月度目标,并落实到每个岗位/员工的各项重点工作。所有员工应在本岗位重点工作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提出自己的《员工工作业绩计划/考评表》(附件1),与直接上级讨论,并报备人力资源部核定作为工作指导与考核依据。
第九条考核内容
(一)中高管
1、重点工作(50%):每月(季)只考核3-5项主要指标:
※ A类: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收入、利润、客户开发、客户满意度、员工敬业度等;
※B 类: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划方案进度、证照手续、节点进度、预结算、成本控制等;
※ C类:包括但不仅限于年度目标分解、重大突发事项、制度建设、流程管控等。
2、日常工作(30%):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事务(20%)及临时工作(10%;填写计划时留空,填写总结时补上)。
3、执行力考核(20%):工作指令单(10%)、资金预算(5%)、团队建设(5%;包括培训课时、人员流失率、违纪考核扣分等)。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4、说明:个人制订的重点工作与工作指令单内容重复的,按指令单要求从严考核。重点工作考评中,主席评分占比50%(直接上级是主席则为100%)
(二)基层员工
1、重点工作(30%):
※ D类:根据与部门负责人商量的次月工作任务,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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