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公开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方案
2017年8月30日至9月29日,北京市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昌平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15日向昌平区反馈了督察意见。
昌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共同任组长的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昌平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督察整改工作,认真制定了《昌平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昌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方案》指出,要深入学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上来,切实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以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瞄准重难点问题、棘手问题、瓶颈问题,举全区之力,不等不靠、快速突破、认真解决,努力推动全区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环境改善获得感,为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整改方案》明确,到2018年5月底前,督察整改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控,达到北京市对昌平区的空气质量控制要求。河流水质全面净化,2018年底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2%,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力争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北京市要求,2020 年全区劣 V 类水体断面数量比 2014 年下降 6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持续下降,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区域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不断提升,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针对本次北京市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的问题,昌平区同步制定了《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对全部51个具体问题均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对能立行立改的,迅速行动,坚决“清零”;对需逐步整改的,建立台账,限时销账;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推进、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加快整改落实的同时,为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昌平区进一步创新思路,制定了6大类16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坚决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自觉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精准落实区域功能定位,科学确定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以红线的刚性约束调控好人口、管控好建设、保护好生态,狠抓疏解整治促提升
,统筹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实施秋冬季攻坚行动,不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聚焦水体污染治理,以河长制管理统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和污泥处理能力,全面改善水质环境。有力开展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完善土壤监测网络,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运输建筑垃圾行为。四是着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按照“一楔三廊”总体布局,打通北中轴线城市通风廊道,不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加快推进京津冀风沙源治理二期、幸福河生态环境整治等工程,持续提高生态环境容量。严厉打击盗采砂石、毁坏林地行为,深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五是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扩大城乡结合部重点村综合整治范围,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等问题。全面提升网格化监管能力,健全环境案件受理督办长效机制,建立镇街综合执法平台,做实做细环保网格化体系,打通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六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狠抓工业大院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实行更严格的环境执法,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依法从严惩处。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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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昌平区将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昌平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准确把握北京市总体规划制定的精髓要义与核心要求,正确处理疏解与承接、增量与存量、当前与长远关系,坚持专项治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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