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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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
年月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加强公司会议纪律,规范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四项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一条归口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二条职责
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2、行政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主责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会议分类
1、公司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周一下午15:00召开,要求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各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
2、部门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周二上午召开(公司例会次日),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3、专题会议: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二条会议通知
1、部门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董事会办公室、行政部。未发通知单,会议召集部门负责人(或会议召集人)罚款50元。
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董事会办公室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董事会办公室,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人罚款50元。
第三条会议准备
行政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因准备不充分影响会议召开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至100元。
第四条会议纪律
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罚款50元。
2、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公司例会需向董事会办公室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董事会办公室。
5、无故缺席会议,罚款100元;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20元;迟到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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