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3-1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施工单位: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道路项目—东关北街(六盘山路至明堡路)
日期: 2017年09月01日
资料员(章): 王宁宁
目录
第一章、编制目的 1
第二章、编制依据 1
第三章、组织保证措施 2
第四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3
第五章、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8
第六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9
第一章、编制目的
1、工程名称:
固原海绵城市PPP项目2016年道路改造工程学院路工程
2、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本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港酒店片区
为了有效防治城市及住宅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田园城市做出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固原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固原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固原市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固原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二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固原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固原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草案)》;
4、《固原市环境保护条例》;
5、《固原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6、《固原市施工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7、《固原市房屋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
第三章、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项目副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固原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固原市施工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固原市房屋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第四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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