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西安国际港务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试行稿)
第一条为巩固绿化建设成果,提高绿化养护质量,维护绿化养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结合绿化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西安国际港务区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第二条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中相关术语和定义:
1、乔木
主干明显而直立,树体高大的木本植物。
2、灌木
树体矮小,无明显主干或枝干丛生的木本植物。
3、藤本植物
依靠缠绕或攀附他物而向上生长的木本或草本植物。
4、草坪
草本植物经人工种植或改造后形成的具有观赏效果,并能供人适度活动。
5、行道树
沿道路或公路旁种植的乔木。
6、地被植物
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
7、绿篱
成行密植,作造型修剪而形成的植物墙。
8、古树名木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9、修剪
对苗木枝干和根系进行疏剪或短截。
10、灌溉
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11、施肥
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施用肥料的措施。
12、除草
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13、病虫害防治
对各种植物病害、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
14、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15、黄土不裸露
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第三条园区内各类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养护管理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植物的生长习性。
2、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和景观要求。
3、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第四条乔木及行道树管理标准:
1、树形及观赏特性要求
(1)生长健壮,树冠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整型树木造型美观。
(2)树叶生长茂盛,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
(3)树干不得有钻蛀性害虫危害,叶上无虫粪、虫网、病斑及被啃食叶片每株低于5%。生长季节无枯黄叶株,落叶在10%以下。
(4)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杈。枝条粗壮,无明显的人为损坏。
(5)树木保存率99%以上;及时补栽成活率95%以上。
(6)行道树无缺株;新补植树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一致,有支撑措施;行道树及林荫广场树池保持覆盖植物生长良好和硬质覆盖材料完整;树池内无垃圾及杂草。
2、水肥管理
(1)大型景观乔木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开挖深施肥工作,小型乔木应每年一次,肥料选取以有机肥为宜。施肥量应适宜,并且严格按照植物生长特性及需求制定施肥计划。
(2)根据季节和生长情况适时灌溉排水,保持适当水分。不耐寒植物冬季必须浇灌防冻水,观花乔木加强春季浇水,促进植物开花长叶。
对于喜水及浅根系植物、新栽植乔木,每年灌溉次数不得少于10次。
3、修剪及日常管理
(1)修剪
全年修剪至少1次,主要以除枯枝、病虫枝、徒长枝;剪口平整,大型切口必须涂抹防腐药剂;根据植物种类习性制定修剪方法,严禁违规操作。
(2)支柱、扶正
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
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第五条灌木和花卉管理标准:
1、观赏特性要求
(1)灌木
长势良好,枝多叶茂,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一致。
(2)绿地花卉
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延长花期。灌木和花坛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3)绿篱、色块
植株生长健壮,枝叶繁茂;修剪及时,整齐一致,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层次分明,无死株断垄现象。
(4)露地花卉(街景花卉布置)
生长健壮,整齐一致,无病虫害,无残花败叶。适时开花,适时更换,保证景观效果。
2、水肥管理
(1)灌溉
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在雨水缺少的季节,适时灌溉。
(2)施肥
一般在每年春、秋季结合除草松土重点施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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