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山东联荷实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及代建代管项目的工程结算管理工作,提高结算审核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规范结算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以下简称“产业公司”)所属各开发项目及代建代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所有与工程相关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的合同均须根据本工作流程的规定进行合同结算价格的审核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勘查测绘、临时工程、造价顾问、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顾问以及项目开发过程中所有与工程建造有关的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如主体工程、室外园林配套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售楼处和样板间的建造及装修工程等。
: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现行计价规范、市场价格及有关文件编制的,能够客观反应工程造价基本信息的工程造价文件。
:指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及相关服务合同履约完成后,根据合同条件和实际履约情况确定的最终合同结算价格。
:审核结算时,要求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出现损公肥私的不正当行为,如果出现违规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合同履约完毕,具备结算条件,且不会对项目的整体竣工造成任何影响的,即须启动结算工作,以便及时锁定项目实际成本;
:工程竣工结算须经过产业公司成本部初审、集团成本部复审。
:在审核结算中做到准确、清晰、合理,并保证工程结算的效率。
:结算审核的过程中应有详细、真实、有效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体系,计量、计价过程及审核意见等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核性。
:工程结算中审核新增单价,要以客观事实、合同等资料为依据,确定合理单价。
:一份合同与其附属的补充协议必须同时办理一份结算书,不允许分别结算,也不允许多个合同共同办理一份结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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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
,并签字确认。
、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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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负责,并签字确认。
,负责工程结算的组织、编制、审核及确认工作
、有效性;
,做出方案解决分析;
《工程结算审批表》,并发起工程结算审批流程;
。
,并对本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工程结算工作进行复核。
、审定时限要求
承包人在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工交接手续及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按以下申报时限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之完整结算资料后,按以下审定时限完成结算审核。
序号
合同分类
申报时限
审定时限
一审时限
二审时限
1
市政工程(供电、自来水等)、零星工程
30天
45天
30天
2
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
30天
60天
45天
3
材料、设备采购类合同
10天
30天
15天
4
总包工程
60天
90天
60天
申报时限:为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整理结算资料报至发包人的时间;
一审时限:为产业公司成本部接到完整结算资料至审核完成的时间,
二审时限:为集团成本控制部接到完整结算资料至审核完成的时间。
,由产业公司项目部通知承包人上报结算资料;
,填写《工程结算申请表》,报监理单位审核;
,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报产业公司项目部;
,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报产业公司工程部审批;
,将相关资料送产业公司成本部;
,审核完成后,报集团成本控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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