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
(1982年9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
范围
1.
本号准则适用于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2.
本号准则不涉及以下特殊类型的租赁:
(1)开采或利用诸如石油、天然气、木材、金属以及其他矿产权之类的自钱资源的租赁协议;和
(2)涉及诸如电影、录像、戏剧、文稿、专利权和著作权之类的项目的特许使用协议。
定义
3.
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租约,是指出租人在约定现限内,将一项资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以换取租金作为回报的协议。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将与一项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的租赁。该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经营租赁,是指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
不可取消的租约,是指仅在以下情况下方可取消的租赁协议:
(1)发生了某些极为偶然的意外事件;
(2)得到出租人的许可;
(3)承租人与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等同的资产达成了一项新的租赁协议;
(4)承租人支付了一笔额外款项,该款项在租赁开始时就足以使人可以合理地肯定租赁将会延续下去。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生效日期与租赁双方就协议的主要条款承担义务的日期两者中较早的一个日期租赁期,是指承租人签约租用资产的不可取消的期限,如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租用核资产,无论续租是否需另行支付费用,只要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地肯定承租人将行使该权利,则续租期间也应包括在内。
租赁最低付款,是指承租人在整个租赁期内应当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由出租人发付的并可以收回的劳务费和税金),以及:
(1)就承租人而言,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一方担保的任何金额;
(2)就出租人而言,由承租人或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或具备担保能力的独立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残值。但是,如果承租人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其购买价格预计将显著低于行使该选择权之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肯定承租人将行使该购买权,则租赁最低付款应包括在整个租赁期内最低应付的租金以及为行使该选择权而盟支付的费用。
公允价值,是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由熟悉有关情况并自愿交易的买卖双方能将一项资产加以交换的金额。
使用年限,是指:
(l)一项折旧性资产预计将为企业所使用的时间;或
(2)企业预计将从一项资产中获取的产量或类似数量。未予担保的残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预计的)租赁资产的一部分钱值,出租人对该残值的变现未得到保证或仅由与出租方有关的一方予以担保。
租赁投资总额,从出租人的立场看,是指融资租赁的租赁最低付款以及应归出租人所有,但未予担保的资产残值。
未实现财务收益,是指出租人的租赁投资总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
租赁投资净额,是指租赁投资总额减去未实现财务收益后的余额。
现金投资净额,是指与租赁有关的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入之间的差额,不包括应向承租人收回的保险、维护及类似费用等的有关现金流量。现金流出包括取得资产的付款、税款和第三者提供资金的利息与本全现金流人包括因租赁而发生的税金收入、资产残值收入、补助全、税款减免及其他税款结余或退还。
租赁的内含利率,是指这样一种贴现率,这种贴现率在租赁开始日,就能导致以下两个项目的合计数的现值,等于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出租人应收到的任何补助金利税款减免后的净额:
(1)就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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