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demolishing and removing of buildings JGJ147—2004
目次
1 总则………………………………
2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3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人工拆除………………………
机械拆除………………
爆破拆除……………
静力破碎及基础处理………
安全防护措施………………………
4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5 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1 总 则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政策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的拆除施工安全及管理。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方案。
拆除工程施工区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 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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