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制定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省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
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
1、大课间:学校应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体育课:每周3节体育课;
3、课外体育活动:学校每天安排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各学校应在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和第四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
五、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
为了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校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开展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务、政教、团委、后勤、体育组、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二)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
一是要按照文件规定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纳入到中小学校的作息时间统一执行;
二是要结合各地特色确定体育活动内容;
三是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充分利用操场、走廊、功能教室、体育场等场馆设施安排学生活动,确保活动时间和内容的落实;
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学校分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
营口市十六中学
2012年3月
2012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