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战略需求,“十二五”期间我国继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提高派遣层次扩大研究生派遣规模。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大学、重点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2016年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结合我校情况,现公布2016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能积极执行。
第一条选派项目、类别、期限及人数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一般应为双方联合指导且与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137名,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不限名额,面向全国公开选拔,36-48个月。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全国800名,2015年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
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
程等专业领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重点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选
拔。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进行选拔,主要通过国内高校现有中外合作项目派出。
3.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全国计划选派300人,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外艺术类专
业优秀在校学生;重点支持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或交
叉空白学科,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
专业或交叉学科。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主要通过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
第二条选派原则、派出专业
选派工作应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科研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
坚持“三个一流”原则,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及实验室(不含港澳台地区)师从一流专业导师。
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见附件一。
各学院必须在确保选派学生质量基础上,积极推荐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派出渠道及院校
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培养研究生项目中院校联系派出(参见附件二、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可利用合作项目一览表(具体申请信息请查看/require/)。
利用我校与国外一流院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国外院校联系派出,详情可咨询外事办公室(参见附件三,与同济大学有合作协议的国外知名院校名单)
通过各学院(系、所)研究生导师与国外院校的合作渠道联系派出。
第四条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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