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1990年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90)水规字11号”文件的安排组织制订的。其目的在于统一水利水电工程结构设计的作用(荷载)取值标准,以利于按照GB50199—94水利水电工程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水工结构设计。
本规范必须与按照GB50199—94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制订的其他水工结构设计规范配套使用。
本规范中所列全部附录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有:电力工业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利部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梁文治、家常春、苗琴生、张学易段乐斋、周芙、黄东军、范明桥、刘文灏、陈厚群、席与光卢兴良、薛瑞宝、赵在望、岳耀真、吕祖伤、潘王华、刘蕴供吴孝仁、侯顺载、据常忻、王鉴义、汤书明、聂广明、徐伯孟
潘玉喜、唐政生、郦能惠、李启雄、黄淑萍。
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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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水工建筑物的结构设计。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199—94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Jg—87 建筑物结构荷载规范
GBJ145—90 土的分类标准
DL5073—19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DL/T5058—1996 水电站调压室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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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082一1998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3 总则
为了统一水工结构设计的作用取值标准,使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GB50199—94 水利水电i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规定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未予规定的其他作用,应按照各类水工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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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水工结构设计引用与公路、航运及港口工程等有关的作用时,应根据各部门设计规范的规定经具体分析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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