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问题性新闻的写作——兼评“中国新闻奖”部分获
在新闻竞争当中,历来就有所谓“抓准问题写新闻”之说。大量的新闻实践表明,抓住重大问题进行报道,是产生影响社会、震撼人心的好新闻之源。因此,在新闻精品生产的过程中,问题性新闻的写作,自然就受到了新闻从业人员的高度重视。关于这一点,在历届“中国新闻奖”的评选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根据“中国新闻奖”部分获奖作品提供的实例来看,有以下几点成功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揭露问题,提出批评,写好批评性问题新闻。对某些突出的倾向和工作中存在的尖锐矛盾,以及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将它揭露出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进行严肃批评,对促使问题的解决是有重大作用的。以第19届“中国新闻奖”通讯二等奖作品《十四万考生名单被出卖之后》一文为例:
2008年高考过后不久,各地落榜考生便陆续收到很多陌生大学发来的录取通知书,上面有各种美好的承诺,同时收取高额费用。就在家长们疑惑之时,新华日报发表的通讯《十四万考生名单被出卖之后》,及时揭露了这些非正规学校招生背后的黑幕,轰动全国,引起人们的关注。通讯以“出国读书的小丽却同时被国内7所大学录取”的荒诞事实作为开头,在第一部分展现了网络上普遍公开售卖“全国各地落榜生信息”的现象,具体、细致地描述了这些个人信息涵盖的内容和真实的程度。第二部分深入了一层,通过几个非法购买个人信息者的直接引语,说明招收落榜生有利可图,甚至在购买者之间形成竞争,而有关部门对考生个人信息的管理存在漏洞。第三部分再挖深一步,完整地呈现了个人信息泄露背后的利益链条:各种民办非学历办学机构为获取利益违规招生,雇用招生代理、提供丰厚回扣;招生代理为了赚钱而不惜非法购买考生个人信息,形成“竞争”;有关部门对考生个人信息管理不善,使得个人信息购买成为可能。
通过揭露这类违法行为的利益链条,通讯展现了社会各类人的心态:贩卖考生个人信息者对利益的贪婪,对道德的无视,对法治的漠视,人际关系淹没在金钱关系之中;家长的狭隘和偏执,考生的茫然和被摆弄;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面对违法的“平和”心态等。通讯在展现事件本身的同时,努力挖掘出事件的背景,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了这种不法行为,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收到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群策群力,献技献计,写好建议性问题新闻。这类新闻报道,通常是根据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某个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第19届
“中者必须慎之又慎》一文为例:
《法人》杂志刊发通讯《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后,引来了西丰县公安局到北京拘传记者朱文娜的事件。自2006年重庆“彭水诗案”以来,引起全国关注的同类案例已经有十多起。如何在法治理论上提供新思维,是考察媒体时评的标准之一。在即时发表的几十篇关于这一事件的时评中,《检察日报》李者必须慎之又慎》,提出了一个在我国尚未被重视、而在国际法学界已经成为共识的观点。在文中直截了当地亮出观点:“动辄以刑事手段追究记者责任是危险的,这将让正常的舆论监督举步维艰”。并指出:在法制健全、法治意识比较成熟的国家,“诽谤”属于“民事行为”;而在我国,尽管法律行文上趋向这个目标,但尚未完全达到这一步。这正是我国法治化需要完善的一个方面。在下文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论点:首先是总的原则,即诽谤指控行为应该被非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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