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担责任。
第三条: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造成,在甲乙双方互不追求对方违约责任的同时,乙方前期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已到位甲方现场的所有物料全部无偿归甲方使用。
第四条:在签订此协议时,乙方已结清5月前所有相关人员工资。甲方如需继续聘用相关人员,乙方无异议并无权干涉。相关人员工资自5月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北京市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28号大华宾馆28楼
电话:0731-88285888
甲方因一案,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乙方为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代理合同。
律师费的约定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时间:
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盘锦***有限公司
乙方:*****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于2013年11月5日签订的《***项目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服务协议》(合同编号***),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所开发建设的**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产品策划、广告设计等服务,同时乙方还附赠销售策略顾问服务。双方的合作期限为13个工作月(春节月不计服务费用),协议有效期为**年11月5日至**年12月20日。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4月9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13年11月5日签订的《**项目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服务协议》,不再履行。
第二条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代理合同终止协议(1)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