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风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编码:
签订时间:
需方业务经办人:
鉴于需方依据供方(本合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供方具有向需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供方同意向需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该货物将被用于可能在全世界不特定的国家销售的产品之上。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
原材料——指本公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五金塑料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外协加工产品等的统称。
需方——专指东莞市风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指为本公司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厂商。
第一条基本合同
: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供方向需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和全部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签署程序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部分除外。,即使本合同附件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对本合同的修改部分也无效。
:双方之间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供方接受或被视为接受需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具体合同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具体合同
:供方具体供货的品名、产品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需方的订单为准。需方每天通过传真的形式书面下达采购需求计划与采购订单。供方通过采购需求计划可对需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提前进行供货准备,采购需求计划可根据需方实际情况变动,对需方无约束力;需方下达的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供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需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接受需方订单,具体合同生效;若无正当理由,供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供方根据需方下达的订单填写送货单(从需方处购买),并严格按订单规定数量、时间准时送货。
:供方送货至需方所在地或需方指定地(原则上指风致公司)运费由供方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责任在最终验收合格之前由供方承担。
:供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需方的技术要求,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认为生产需中止或订单需变更时,需以通知单形式通知供方,,如由此造成供方的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避免并解决供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送货暂收
:依以下几点
,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产品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性、使用性、外观性等符合需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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