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国有资产收益分配
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财政关系
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
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财政关系
一、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1、政企分开,产权关系明晰;
2、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并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出资人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并承担有限责任;
4、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
(二)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途径
1、继续推进政企分开;2、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3、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改革;4、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二、国有企业改革方向
(一)提供公共物品的国有企业和单位采取国有国营模式。
(二)垄断性国有企业宜采取国有国控模式。
(三)竞争性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宜进行公司制改造。
(四)小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放开搞活。
三、转换政府职能,加强国有资本金管理
(一)明确国有资产的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具体应做到:由管国有资产转向管理国有资本金;只管资本不管企业;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发挥国有资本金的经济杠杆作用。
(二)集中精力抓大事,提高办事效率
总的指导思想——抓宏观、抓大事,减少甚至取消具体的、微观的事务。
四、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财政分配关系
——通过国家预算和企业财务的联系来体现,具体表现在:
企业上缴——上缴税收、利润、股利、租金、资产占用费、产权转让和交易收入等。
财政下拨——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简易建筑费、科技三项费用、流动资金支出、专项基金支出和企业亏损补贴等。
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双重分配关系
企业利润的构成
3)股份制企业——
企业的税后利润,首先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之后国家以所有者的身份参与分配。
分配的形式是,以所占股份或出资的比例获取股利;如若转让,可取得股权转让收入。
4)中外合资企业——
其收益根据合资各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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