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内部审计报告
第一节内部审计报告的定义和编制原则
一、内部审计报告的含义及分类:
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
分类
最终报告:审计报告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
内部控制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查和评价的
最终结果。该审查和评价活动是在审计计划的
指导下进行的。最终审计报告的形式一般是
详式审计报告,对审计的概况、审计的依据、
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审计建议等作出详细说明。
内部审计报告
期中报告:是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报告。
优点:及时反馈信息,快速行动。
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由书面报告
和口头报告两种。
二、内部审计报告的作用
,及时反馈内部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指导组织适当管理层开展各项工作
。
三、审计报告的编制原则
客观性、完整性、清晰性、及时性和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同时,内部审计人员还要考虑所做审计建议的成本与效益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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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对审计过程与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内容。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由内部审计机构签章。
:应当是内部审计人员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二、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
。复核工作应由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承担。审计报告的最终复核人应由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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