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基础知识
支付方式---信用证(基础知识)
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不能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采用汇付方式,尽管手续十分简便,费用也不高,但是会使交易的某一方承受过重的资金负担和很大的风险:预付货款,进口商担心出口商不交货或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先发货后付款,出口商又担心进口商不付款或不如期付款。
而采用跟单托收方式,虽然出口商可以通过不同的交单条件来制约进口商,要求其付款或承兑,之后才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给进口商,但此时,,在进口商付款前,出口商还掌握着代表物权的单据,但此时货已发运,如对方不付款,不仅处理费事,还会造成运输、仓储费用的损失。因此,对于初次交易的双方,使用跟单托收方式将使卖方面临很大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由银行出面向出口方提供信用保障,保证付款的信用证支付方式应运而生。
信用证的定义: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第2条对信用证所作的定义是:
“就本惯例条文而言,信用证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意指一项约定,根据此约定,一家银行(开证行)按其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为其自身行事,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无能为力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本教材对信用证所作的定义是:
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基础知识)
信用证的本质:
信用证是一种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是由银行向出口商作出的一种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是由银行向出口商作出的一种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向出口商作出的一种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承诺“只要出口商提供满足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银行就向出口商或其指定的人付清货款。”
所以,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作出的一项书面承诺,承诺出口商只要做到“单证一致、单单相符”,就能从开证银行或其指定的银行取得货款。
信用证(基础知识)
Beneficiary
Applicant
Advising Bank
Opening Bank
Exporter
Seller
Importer
Buyer
Paying Bank
付款信用证当事人及流程
①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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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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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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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ficiary
Applicant
Advising Bank
Opening Bank
Exporter
Seller
Importer
Buyer
Reimbursing bank
议付信用证当事人及流程
①
②
④
⑤
⑥
⑧
⑦
⑩
Negotiating Bank
③
⑨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有关当事人可在资金融通上得到方便:
对出口商来说,收到信用证后可用信用证做抵押向银行做贷款,用于支付装运前产生的费用,而不必占用自己的资金。
对出口商来说,在装运后可向议付行押汇,取得出口产品的大部分货款,开始新一轮的买卖。
对进口商来说, 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给开证行,由开证行向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并承但付款责任。这样一来,进口商可以用少量的资金来做较大的买卖。
信用证的作用(二):为当事人提供资金融通
信用证的缺陷
信用证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它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信用证规定,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出口商(受益人)就可以从开证银行取得货款。这种只处理单据而不是货物的业务,会给信用证欺诈提供可乘之机。受益人如果伪造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甚至制作假单据,也可以从银行取得款项,从而使进口商成为受害者。
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交货义务,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从而受到损失。
使用信用证方式在处理时手续较之汇付和托收繁琐,费用也较多,业务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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