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光荣的处分”
这张照片是上世纪70年代,我有幸跟随原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马呈禄处长(右)督察部队接兵工作时,和他在下榻的厦门鹭江饭店楼顶拍摄的。我知道马处长是一位抗日战争时期入伍、曾经带兵打过仗的老共产党员,他办事认真,工作扎实,给我们年轻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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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打仗受过处分的人。”那天,我抓住晚饭后在饭店楼顶观景散步的机会,请处长讲讲打仗的故事,他却给我讲述了自己走麦城受到处分的往事。
那是在解放战争时期一次攻打敌占领山头的战斗中,他们营冲到前面两个连队的官兵都牺牲了,营长命令他这位三连连长一定要把那个山头拿下来。马连长领受任务后留下一个排的兵力继续吸引敌人的火力,自己率另外两个排迂回到敌人的后面,一举端掉了敌人的两个碉堡,随后三个排的兵力会合,把鲜红的军旗插上了这座山的顶峰。这时,敌人纷纷举着枪出来投降。可三连士兵一想到前面两个连队牺牲的战友,见到投降的敌人仍愤怒在胸,“打死XX的!”马连长听到这句话后还来不及制止,一支冲锋枪就开火了,俘虏兵接连倒下几个。本来,夺回山头打了胜仗应该得到奖励,可因为连队个别战士枪毙俘虏,马连长得到了一个处分。
“光荣的处分!”这是我当时对这个故事的基本评价。“可不能那么讲!”马处长解释说:战争是你死我活的搏斗,但对放下武器的俘虏是绝对不能开枪的,无论是我们军队的纪律还是时对部队纪律教育缺乏,特别是对那天战场上士兵的情绪控制不力,以致酿成枪毙俘虏的悲剧,我是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
30多年过去了,虽然我早已调离原来的工作单位,马呈禄处长也早已离职进干休所了,但我常想起他讲述的那个枪毙俘虏的故事,既能说明马处长当年打仗勇敢,也能反映我们党和军队宽大俘虏的政策。为此,我一直想提笔写点什么,可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细节我都未能弄清楚。于是,我多次与马处长联系,想再次聆听他讲述故事的前因后果,可因为我忙于其他事情一直未能安排出时间。
2010年4月的一天,我
�K于拨通了马处长家的电话。他夫人刘大姐告诉我,老马住院了。当我赶到海军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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