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之三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主讲:宋旭明
(songxuming@)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主要内容:
1、合同的条款;
2、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
3、合同的形式。
第一节合同的条款
一、提示性条款(合12)
(一)当事人。
(二)标的。
(三)质量和数量。
(四)价款或酬金。
(五)履行期限。
(六)履行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法。
二、必备条款
(一)当事人。
(二)标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必备条款,如借款合同币种条款(合197-2)。
(四)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的其他必备条款,如买卖合同中的价款条款。
(五)由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备条款,如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条款。
三、非必要条款
(一)必备条款以外的明示条款。
(二)默示条款:基于合同目的、系列交易、交易习惯、行业规则、法律规定而无需在合同中明示的条款。☆
(三)特意待定条款。
第二节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
一、债权
(一)定义:法律主体得请求相对人为给付的权利。
(二)特点
1、为请求权。
2、为相对权
(1)债权的相对性使之与物权相区别。
案例0301:甲乙两少年春节期间一起在街头同时燃放同种爆竹,一个爆竹飞到行人丙的脸部爆炸,致其一只眼睛炸伤。丙索赔时,甲乙的父母互相推诿,遂诉至法院。经调查摄像记录查明,丙系因甲所燃放的爆竹炸伤。
试问:丙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
(2)债权也有绝对性。
(3)债权的相对性正在遭遇挑战
①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案例0302:甲在开车过程中因为过失造成另一辆车中的乙骨折,车辆全损,交警裁定甲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乙被马上送入医院,原定当天出场的表演未能进行,造成与之签订合同的某演艺公司丙因此损失30万元。事后,演艺公司丙就此向甲提出了索赔。
试问:丙的诉求是否有据?
案例0303:原告某公司决定雇用著名的女演员Johanna Wagner在一部歌剧里担任主角,双方签订了合同,被告某公司明知他们已经达成了协议,但却恶意地引诱Johanna Wagner拒绝演出,并随被告参加其他演出。原告因此遭受损失,故而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试问: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②涉他合同制度。
③债的保全制度。
④买卖不破租赁。
⑤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待定(但该制度已于2012年修订)。
⑥间接代理中特定情形下委托合同的披露义务。
3、相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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