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一、注意事项:
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不得涂改,不得打印。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必须写“无”。
3、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必须填写,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6、发明创造、科研成果及奖励,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7、著作译著须提供著作原件及封面、附有作者姓名的扉页复印件,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二、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文字要规范,不得用同音字代替。“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填写全称。如“汉族”、“回族”、“维吾尔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新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隹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学历,如“大专(大学、研究生)”等。结(肄)业的,应注明“结业”或“肄业”。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
在党校学习获得的“党校学历”,在大专(大学、研究生)前加注中央(省、市委)党校”字样。
1993年至1997年,凡按照省委组织部[1993]组通字6号文件精神,纳入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计划,在省内有关高校、干部院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班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学业证书经“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钢印)验印者,在大专、大学前加注“省业余”字样。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可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双重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例如“党委副书记、院长”、“副处长、教授”等。
8、“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
9、“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0、“工资情况”,此栏不填写。
11、“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必须具体写明时间及单位。
12、“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要逐项填写清楚。抗日战争以前参加共青团后转党的,应写明入团时间和转党时间;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的,应填写组织确定的入党时间。
13、“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4、“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填写参加二个月以上培训,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5、“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员、著作译著”,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16、“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 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活动情况。
17、“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情况”,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