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北京赛区)规程
一、比赛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比赛名称: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北京赛区)
主办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北京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
(二)比赛地点:
符合相关竞赛要求和地理位置的参赛学校足球场
三、竞赛组别:
(一)初中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小学甲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小学乙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赛办法:运动队由在校学生组成。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参赛队员必须为符合该组别的在校学生。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3日—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青少部。
联系人:文小伟刘琰
联系电话:63028334、
Email:liuyan19789@
(三)报名办法:
1、初中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或医生1人,运动员人数不得多于20人;小学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或医生1人,运动员人数不得多于20人。(小学组可男女生混合组队)
2、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运动员的球衣号码不得出现0号。
3、报名运动员在本赛季内不得代表其它学校的运动队参加本次比赛。
4、报名运动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视报名队数,第一阶段采用大区双循环赛会制的竞赛办法,第二阶段每个大区的前两名进入到最后的决赛,决赛采取分组淘汰的形式进行比赛。
(三)男子初中组为9人制或7人制比赛,使用5号比赛用球;
小学甲组、乙组为7人制或5人制比赛,使用4号比赛用球。
(四)比赛时间:初中组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小学甲组和小学乙组全场比赛时间为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五)每场比赛不限换人次数,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
(六)第一阶段被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累计三次(非同一场比赛)的队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第二阶段被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累计两次(非同一场比赛)的队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第一阶段的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的红牌和纪律处罚带入第二阶段。
(七)同一场比赛被裁判员出示两张黄牌或直接出示红牌罚令出场的队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并根据犯规性质确定是否追加处罚。
(八)所有参赛队员应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比赛时一律穿胶鞋(可带胶钉),并佩戴护腿板,运动队自备队长袖标。
(九)如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全场比赛结束时双方仍为平局,则采用直接互罚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
八、决定名次:
(一)名次决定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和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d、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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