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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发展规律促进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一方面,发展是硬道理,我们工作做得好不好,国有企业搞得好不好,最终还要看国有资产是否实现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是否得到提高。另一方面,发展要有硬道理,不能盲目发展,要探求发展的科学性和规律性,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两句话,发展是硬道理,发展要有硬道理。前者是强调实践,不能空谈,要切切实实地做好工作,推动发展。后者是强调要在实践中总结规律,并用规律更好地指导实践,实现科学的发展。归纳起来就是“实事求是”。这也是荣融同志在我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培训班总结讲话中阐述的重要内容。
国有企业怎样才能实现科学发展?只有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才能实现科学发展。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搞好国有企业,是荣融同志在很多不同场合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观点。国资委成立五年多来,积极探索、实践并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我们而言,就是要进一步深化对企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程是一个不断探索和认识企业发展规律的历程
国有企业改革与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是同步进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大致经过了这么四个阶段:
(一)放权让利阶段。
这个阶段大致是从1978年到1984年。改革前的国有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而是党和政府控制下的“生产单位”,既无独立性,更无创造性。它们接受政府的生产指标,产品由政府统购统销,利润由政府统分统配,对政府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企业经营机制呆滞、僵化,企业效率低下。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提出了向国有企业
“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1984年5月,国务院明确了国有企业可以享有十方面的自主权,即生产经营策划权、产品销售权、产品定价权、物资选购权、资金使用权、资产处置权、机构设置权、人事劳动权、工资资金使用权和联合使用权。
(二)承包经营阶段。
这个阶段大致是从1984年到1991年。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中国经济制度改革的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国有企业改革被明确为改革的中心环节。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最突出的改革是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即“两权分离”),具体措施主要是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第一次会议通过《企业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的第一部基本大法,该法律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搞活企业的有关法规、政策概括为十三项权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企业经营权。
(三)市场化改革阶段。
这个阶段大致是从1992年到2002年。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为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确定了基调。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从此,国有企业的改革由偏重于放权让利转变为着力进行市场化的企业制度创新。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企业要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以实现公司制改革的规范化。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股份制为主体)是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
(四)出资人到位新阶段。
这个阶段从2002年至今。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相继成立,我国国有企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最重要的特征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特设机构,不承担公共管理职能,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结束了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监管“五龙治水”的局面,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解决了国有企业出资人到位问题。
纵观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从内部机制搞活,到完善企业生产经营权,再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直至规范政府与所出资企业关系,整个过程实际上是企业逐步回归市场,逐渐成为市场主体的过程,这一点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企业发展规律意义重大。
二、企业发展规律是企业发展壮大应遵循的固有规律
国有企业基本属性是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同的是所有者是国家。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国有企业,必须遵循企业发展规律,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怎么认识和把握企业发展规律呢,我理解,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企业要有出资人,出资人必须到位,并享有完整的出资人权利。
对中央企业而言,在努力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同时,国家作为出资人必须通过制度安排,确保出资人到位,并享有相应权利。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真正实现“三统一”“三结合”,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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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