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完整版)
全考试教材指导委员会委员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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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法律问题都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得以解决。但公共利益不能够仅仅凭某个人的单独意思私自就能决定,当然也不能够完全由政府一方即予以决定,所以才有了民事主体如何来参与公共利益的决策程序问题。显而易见,凡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问题,任何一种办法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但有程序规定终究就比没有程序规定要好得多。因此,公权力的行使往往就成为了程序性的问题。
如依特定程序设定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权利,以限制和约束招标人的法律意思表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说到底,招投标制度的核心还是“契约自由与市场管制”的关系问题,亦即公法与私法的关系问题。
中
一、制定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背景
(一)招标投标活动游戏规则的“一、二、三、四”
(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
(三)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必要性
(四)制定条例的基本原则
(五)制定条例的基本思路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款解读
(一)关于和政府采购法适用分工的规定
(二)关于招标范围规模的规定
(三)关于建立招标师职业资格、信用制度、电子招标制度
(四)关于招标代理机构
(五)关于对招标投标程序和实体的重要补充
(六)规范程序细化标准
(七)加强监督明确责任
(八)其他
附:公开招标程序图
(一)、招标投标游戏规则的“一二三四”
1、经济人法则
花自己的钱,给自己办事(节约、效果最佳)
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节约第一)
花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效果第一)
花别人的钱,给别人办事(节约效果欠佳)
国家和企业通过建立必要的法律和制度努力把后三种状况变成第一种情况(举例)
由于招标采购的标的涉及国家和公众利益,所以在合同法之外制定招标投标法,通过法律程序约束招标人,帮助招标人减少失误,维护国家公众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程序就是受经济管制的合同缔约过程。
2、招标投标法游戏规则的“一、二、三、四”
“一”一个基础:招标人行为公正(道德范畴)
“二”两个组织,
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制定游戏规则,解决“买什么”的问题;
评标委员会(法定代理)----解决“买谁的”问题。
“三”三种管理:程序管理、结果管理、投诉管理,分别解决合法、公平、和成本效率问题;
三种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四项工作:制订方案、编制文件、执行程序、
完成合同
招标投标活动是经济活动、法律活动、技术活动
(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
1、招标投标法的法律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
3、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三)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必要性
1、增强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需要。
2、促进招投标市场规则统一的需要。
3、加强和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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