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心得体会3篇
篇一:《党务公开条例》确保党务“阳光作业”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此次《条例》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厘清了模糊认识,补齐了制度“短板”,有利于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
《条例》旨在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党员干部对待党务公开,即要认识到重要性和必要性,还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既是为了确保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是为了确保党务活动“阳光作业”,以党务公开促成良好政治生态,进而推动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开展党务公开,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教育作用。使党员不仅知道党组织决定做什么、怎样做,而且也知道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了什么效果,从而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推行党务公开,畅通了党组织联系党员群众的渠道,增进了党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从而可以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
推行党务公开,通过公开领导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有关制度,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党务活动的透明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我们基层要抓紧抓实《党务公开条例》,不留“空白”、没有“死角”,确保党务活动“阳光作业”,以“三个务必”抓紧抓实党务公开:一是务必加大力度,除涉密内容外,要最大程度地公开;二是务必拓展广度,凡是党员关必的,都要尽心尽力地全面、真实、具体地公开;三是务必推进深度,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都要深入调查,找准问题根源予以公开。
党务的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我们正确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重要的途径,也确保了党务工作的“阳光作业”。
篇二:学好新《条例》树好新形象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强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号召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所谓党务公开,就是要把党所做的事情、任务,开展的活动和管理,向全党和党外公布开放。这样的公布开放,是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外、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内容可信、公正。
新《条例》的试行,是因为同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原来党务公开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地方,比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程序不够规范、载体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等。而且,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公开内容上把握得不够好,既有该公开的没公开、党员和群众无法充分了解和参与党务的问题,也有不该公开的公开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问题。所以新《条例》
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
新《条例》的试行,彰显了自觉自信、开放透明的政党形象,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学好新《条例》,才能真正掌握什么是党务公开,如何进行党务公开,切实扭转偏离党务公开的一些认识,加大党务公开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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