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自治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巴群组发〔XX〕7号)要求和博湖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博湖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以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十二个方面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博湖县委关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自治州党委九条规定和博湖县委八条规定为切入点,体现和贯彻整风精神,全面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作风转变,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
根据实际情况,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把十二个方面内容作为整改重点,由县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抓好整改,由县委有关领导结合分工,抓好督促落实。
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在前期已取消、调整博湖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调整和下放一批县级部门审批权限,使博湖县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地区之一。
深入开展“三非”治理。坚决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类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有效遏制“三非”活动蔓延势头。
深入开展各级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在维稳薄弱村开展服务群众、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基层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确保薄弱村稳定形势显著改变。
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清理纠正干部职工在住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和博湖县有关政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清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排查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换车借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清理公务用车违规使用警用号牌,坚决拆除、清退违规悬挂或套用的警用号牌。
开展精简会议文件简报专项治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简化会议程序、严控会议经费。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清理表彰评比,规范检查验收。能归并整合的归并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可有可无的一律停止。
清理领导干部在协会、学会兼职。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开展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治理。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消极应付、不作为等现象,切实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费用。
开展非法开荒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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