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三步走”
统计工作,数据就是内容,质量即是生命。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执法,依法治统,打击各类统计数据违法行为,是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力措施。因而,在实践工作中,如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切实有效地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这是统计执法工作者所期盼的。根据笔者从事统计执法工作两年来的体会,并结合一件统计违法案例进行分析,供同行参考和探讨。
案例:宜章县XX企业单位上报XX年年末《劳动情况》统计报表中,填报单位从业人员159人;填报劳动报酬176万元。宜章县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XX年7月10日对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查实:该单位在岗职工147人,借用外单位人员12人,聘用无单位的临时工13人,聘请退休人员4人,但只上报了在岗职工人数和借用外单位人数,其它两部分聘用人员共计瞒报17人,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在岗职工12个月工资总额176万元,,,,但只上报了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76万元,,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此案例违反了《统计法》第三条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根据《统计法》第二十七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宜章县统计局对该单位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此案于7月28日执行完毕并结案。
第一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事实要清。开局之步,要从以下三点入手。一是要勤于学业务。执法工作人员除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外,还必须熟悉相关的统计专业知识,对统计有关专业报表情况要有一定的掌握。本案例中,发生瞒报的统计违法行为,主要是由于统计员对“单位从业人员”及“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指标涵义了解不透,漏统了该统的一些指标。作为执法工作人员,如不掌握统计专业业务知识,有问题就会视而不见。要么就是乱查、乱下结论,那就贻笑大方了。二是要敢于执法。每查处一起统计违法案件,大都会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首先想到的是什么?是维护法的权威与尊严!必须顶住各种压力,抱着对执法工作的一种强烈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坚强信念。因此,工作中就要克服“畏难”思想,不要怕得罪人,不要怕搞僵关系,不要怕查出问题,不要怕不好处理,“还没进门就打退堂鼓”,这是执法工作的大忌。三是要善于执法。要使查出的违法案件“浮出水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就要讲究方法和技巧了。比如,采取积极争取受检单位配合的方法。本案例,在执法检查日一个星期之前,执法人员主动上门,带上检查的文件找其单位的统计员及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对他们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使其明确统计执法检查的依据与目的;明确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与法律的严肃性;并指出统计数据质量中常易出现的问题等内容。这样主动去争取受检单位的配合,要比打电话或寄文件通知,效果要好得多。因本案例得到受检单位的配合,执法检查很顺利,执法人员细心查实,对其漏统的指标数据一一指出,事实清楚,有理有据。
第二步:适用统计法律条款,定性要准。这一步是承接立案调查与处理结案的中间环节,即第一步与第三步的桥梁。定性准,才好处理。这一步要做到两点。一是公正定性。在查处案件中,有的单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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