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加油站事故案例剖析及反思
一、四川销售泸州公司小市加油站
“”施工单位人员触电事故
二、实华公司肇东加油站油罐泄漏事故
三、西藏销售拉萨分公司中和加油站
“”触电事故
四、四川销售达洲分公司东南加油站
“”高空坠落事故
五、如何抓好加油站安全监督工作
目录
一、四川销售泸州公司小市加油站 “”施工单位人员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10月7日下午,承担加油站改造工程土建施工的泸州市纳溪区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纳溪三建”)委托泸州市建兴钢结构公司(以下简称“建兴公司”)二名施工人员(汪永才、曾敬兴)对小市加油站已经安装完毕的加油站站房檐口防雨棚架进行加固。
当日14时10分左右,加油站经理陈英(施工现场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汪永才、曾敬兴在站房一角正在用电钻打孔并上膨胀螺栓,经询问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其中汪永才离开了施工现场,曾敬兴也离开作业点。
14时35分,听到其它施工人员呼救,陈英即与任清和(施工方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曾敬兴(男,22岁)已经吊在施工作业用的网架上,立即关闭电源、拨打急救电话。曾敬兴经抢救无效于10月7日下午15时死亡。
四川销售泸州公司小市加油站“”施工单位人员触电事故现场
(二)、四川销售泸州公司小市加油站“”施工单位人员触电事故原因
泸州市、龙马潭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得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委托龙马潭区电业局专家对触电原因反复进行了勘察。据了解,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初步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一起因施工人员擅自蛮干、违规操作造成的施工方责任事故,不涉及中油泸州销售分公司。事故责任由纳溪三建全部承担。
经过现场勘察、与当事人和现场有关方了解情况后,我们初步认为:
1、直接原因:一方面,加固雨棚作业时,施工人员操作电钻损坏了埋墙电源线绝缘层,导致整个防雨棚不锈钢网架带电。另一方面,曾敬兴(死者)未经许可爬上操作台,当一只手接触防雨棚,另一只手又接触到站房防雷网接地线时,形成通电回路,致使触电事故发生。
四川销售泸州公司小市加油站“”施工单位人员触电事故原因
2、间接原因:
曾某触电事故发生前,建兴公司汪某对站房雨棚进行加固时,没有与四川省科锐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站房配电线路安装单位,以下简称“科锐盟公司”)进行协调,在不清楚敷设暗线(电源线)位置情况下组织施工;也未办理相关作业票证,未经加油站同意,擅自在站房外墙面钻孔时损坏了埋墙电源线绝缘层,使雨棚带电,埋下了此次事故根源。
(三)、四川销售泸州公司小市加油站“”施工单位人员触电事故吸取教训
2、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监管能力和经验不足、监管精力分配不合理。泸州销售公司加油站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的加油站经理虽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施工人员进行了询问,对无临时作业票带电作业行为进行了制止,但因能力和经验不足、监管精力分配不合理,没有对无票证违规作业行为进行彻底跟踪制止,造成监管疏漏。
3、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对用电、动火、高空等特种作业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不够,没有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在施工HSE计划书中识别到触电风险,但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第一目击者没有立即采取切断电源措施,没有必要的预案处置能力。
加油站事故案例剖析及反思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