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局部修订《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修订依据
原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各地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及建议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中国地震局汶川地震灾区地震动参数第1号修改单
汶川地震震害调查报告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08局部修订)主要修订内容
条文修改共 29 条。
设防烈度变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共 3 条。
材料性能:按产品标准修改,共 2 条(含强制性条文 1 条)。
原有非强条改为强条:15 条,其中:
6 条:文字调整,涉及设防分类和建筑方案设计;
1 条:删去关于隔震、减震适用范围限制的规定;
8 条:结构构件基本要求、预制装配式楼盖、山区场地、非结构构件、楼梯间、施工专门要求。
其他 9 条:涉及坡地、单跨框架、预制板应用、土木石民居构造措施,以及楼梯参与整体计算等。
一、关于山区建筑抗震设计的专门要求
强制性条文 条的文字适当调整,强调:“对于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建筑”。有关危险地段的划分,见规范 条,即“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的部位”。
将 条提升为强制性条文,要求:“建造于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的建筑结构,~ ”。
(增大系数的计算参见条文说明)
新增 条:山区建筑场地和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山区建筑场地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和使用要求,因地制宜设置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边坡工程;边坡应避免深挖高填,坡高大且稳定性差的边坡应采用后仰放坡或分阶放坡。
2 建筑基础与土质、强风化岩质边坡的边缘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其值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确定,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震时地基基础破坏。
要求山区建筑的地基基础,应注意设置符合抗震要求的边坡工程,并避开土质和强风化岩石边坡的边缘(具体内容详见讲义)。
二、关于抗震建筑结构体系的改进
(一)本次修订进一步强调建筑方案符合抗震概念设计对于结构抗震安全的重要性。强制性条文 条的文字做适当调整,规定:“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规则的建筑方案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方案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方案”。
规则与不规则的划分,条文 条规定了一些定量的界限,但实际引起建筑不规则的因素还有很多,特别是复杂的建筑体型,很难有简化的定量指标一一区分并规定限制范围。设计人员要根据合理的抗震概念设计原则,对所设计的建筑的抗震性能有所估计,避免采用抗震性能差的不规则设计方案。
(二)关于结构构件的选型,第 条强调优先采用现浇混凝土楼、屋面,增加了对预制装配式楼盖的要求:“多、高层的混凝土楼屋盖宜优先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当采用混凝土预制装配式楼、屋盖时,应从楼盖体系和构造上采取措施确保各预制板之间连接的整体性”。汶川地震中,有很多预制装配楼盖由于构造措施不当,掉落导致人员伤亡。需要认真总结经验,从楼盖体系和构造上采取措施,以提高安全性。
在 条则增加“教学楼、医院等横墙较少、跨度较大的房屋,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的相关规定,以加强横墙较少、跨度较大的楼、屋盖的整体性。
(四)关于单跨框架结构,规范 条作出补充规定:当柱中线与抗震墙中线、梁中线与柱中线之间的偏心距大于柱宽的1/4时,应计入偏心的影响。高层的框架结构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多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单跨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对于抗震有明显的不利因素。汶川地震表明,即使是低层的单跨结构也明显比同类的多跨结构破坏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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