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悖论,超越悖论
——浅论法哲学史两个分离论的难题及其各自出路
朱志昊
(河南大学开封 475001)
摘要:本文试图通过法哲学学说史的分析,找出自然法语境下应然与实然的分离论和实证主义语境下事实与规范的分离论及其各自难题,进而指出,前者的症结在于正当性的论证,而后者的症结则在于规则的有限性。而后,通过对拉德布鲁赫、理查德·罗蒂、哈贝马斯、考夫曼等人学说的分析,找出难题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自然法实证主义分离论正当性论证诠释学
Abstract: In this particle the author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history of theories, and find the separation theory of ought-to-be and to-be in the context of the natural law, as well as the separation theory of facts and norms in the context of the legal positivism. Then the author will point out the paradox of the each one. It will also indicate that the former's trouble is the justification of legitimacy whereas the latter's is the limited scope of norms. After that, the analysis of the theories about Gustav Radbruch, Richard Rorty, Jürgen Habermas and Authur Kaufmann will help us resolve all these troubles.
Key words: the natural law, legal positivism, separation theory, justification of legitimacy, hermeneutics
第一部分引子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①]
——让·雅克·卢梭
浪漫主义者卢梭深邃洞见到洛克自由主义理论的虚假性,而他的这句叹息绝非仅仅适用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层面,可以说,我们及我们赖以生存的整个世界无时无刻不处在枷锁、张力、悖论之中,就算我们的智能已经超越其上,也往往无能为力。而社会与我们人类自身,也借助张力与悖论而得到或多或少的发展,这一点用官方哲学话语来表述,或许更为贴切:“矛盾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内在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尽管,我们用超越历史的眼光乐观的看待宏观进程本身,但我们作为世之微尘,也总难免深陷于悖论之中,而无法自拔。在此种微观意义上,我们,就算乐观的体悟到悖论之历史功绩,最终也不免接受己身之苦痛此一悲观结局。或许,灵魂与肉体的南辕北辙,才是人世最大的悖论。但世界真就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吗?难道人终要在黑白、彼此之撕裂中忍受、忍耐?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这三个问题困扰了整个世界,因为他们具有普遍性的意义,也即这些问题对于每个人都有着最终极的意义,这种意义不仅在解决人类对己身与宇宙洪荒的疑惑,其最深远的意义在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其实是人类对自我存在意义的肯认,即,我们何以要生存于这个世界之中。因此,对于前提的发问,往往是人类理性的开端,而对世界“非黑即白,非此即彼”对立模式这一准前提性问题的追问,也不能算作徒劳的。
普遍性往往不能自我显现,必须结合某种语境传达出其本身含义。因此,对于此种前提问题的追问,我们不能闲坐冥想,而必须以对我们志业的探寻来渐次发现零散于细索理念、制度及言说之中的普遍的意义,进而渐次回应此一宏大问题。而笔者,尽管未敢声言以法理为志业[②],但也试图以有限学识在此语境之下对这一问题做一些思考。[③]
第二部分对于学说史的考察
法理学作为人类智识的表现,是一个蕴涵了千年来先贤智慧的学问,因此,在此语境下研讨问题,倘忽略了思想史及其菁华系统复现的学说史,是难以有何价值的。出于此种考虑,笔者先对学说史进行一个大致的必要的梳理。[④]
一、“亲爱的国王,您错了”[⑤]——从Antigone*说开去
They are not merely now: they were, and shall be, operative forever, beyond man utterly.[⑥]
这句广为流传的抗争话语就是Antigone与Creon的一段经典对话。尽管后世对这段话做出了种种纷繁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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