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什么是幼儿教师职业道德
所谓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指的是幼儿教师在其职业活动中,调节和处理各种关系(教师与幼儿、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园长、教师与幼儿园、教师与社会、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工作)所应遵循的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学法守法,依法执教
二、爱岗敬业,保教并重
三、尊重幼儿,热爱幼儿
四、严谨治学,锐意创新
五、团结协作,取长补短
六、尊重家长,热情服务
七、拒腐防变,廉洁从教
八、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一、学法守法,依法执教
学法守法、依法执教是指幼儿教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学法守法、依法执教是幼儿教师从事教育活动的先决条件。
二、爱岗敬业,保教并重
爱岗敬业、保教并重是指幼儿教师要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把全部心血和精力投入到幼教事业中。爱岗敬业、保教并重是幼儿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基础。
三、尊重幼儿,热爱幼儿
尊重幼儿、热爱幼儿是指幼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时时处处尊重幼儿,关心幼儿,爱护幼儿。尊重幼儿、热爱幼儿是幼儿教师职业情感的集中体现。
四、严谨治学,锐意创新
严谨治学、锐意创新是指幼儿教师在研究学问、钻研业务、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要严肃谨慎,一丝不苟;勤于钻研,善于思考;勇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见解,创造新经验,做到推陈出新。严谨治学、锐意创渐反映了幼儿教师探求科学真理的端正态度。
五、团结协作,取长补短
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是指幼儿教师要正确处理与同事的关系,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是教育事业的内在要求。
六、尊重家长,热情服务
尊重家长、热情服务是指幼儿教师要尊重幼儿家长,热情为家长服务,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尊重家长、热情服务是做好幼教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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