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8-2035年)
规划文本
目录
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1
第二章保护规划 2
第三章游赏规划 6
第四章设施规划 8
第五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12
第六章相关规划协调 13
第七章近期规划实施 15
附表
附表1-1 风景名胜资源分类表 16
附表2-1 风景区游客容量表 17
规划图纸
图0-1 区位关系图
图0-2 综合现状图
图0-3 规划总图
图1 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包括1-1、1-2两幅分图)
图2-1 分级保护规划图
图3-1 游赏规划图
图4-1 道路交通规划图
图4-2 游览设施规划图
图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
图6-1 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7-1 环湖生态文化走廊规划图
图8-1 风景名胜区与生态红线协调图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加强陈家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本风景区”)的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与面积
本风景区包括大峡谷景区和玉洋湖景区两个景区,。其中,,。地理坐标:东经118°34′28″~118°40′24″;北纬26°55′14″~26°57′59″。,占风景区总面积的15%。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陈家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以典型峡谷原生态景观和湖泊自然景观为特色,融大圣文化、乡村文化和农业文化为一体;集游览观光、生态文化体验、休闲度假、自然科考等功能的山岳峡谷型风景名胜区。
本风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共有2大类、7中类、20小类,共137处景源。其中,自然景源127处,人文景源10处。以山岳景观、峡谷景观、石臼景观、瀑布深潭景观、湖泊景观和森林生态景观等六大自然资源为特色,以及茶文化、竹文化和大圣文化等三大人文资源为特色。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规划近期为2018-2025年。
第二章保护规划
第五条资源分级保护
将本风景区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等三个层次实施分级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将峡谷上段核心景区范围划定为一级保护区,。
可以安排必需的步行游览道、休憩观赏平台、安全设施和生态公厕等游览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保护和游赏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可以利用现有简易车行道安排单行车行道,除电瓶车(环保车)、消防车和救护车外,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进入;严格保护自然地形地貌和森林植被,其中自然保护小区及其生态环境按相关法规实行严格保护;适度开展观光游览和科考活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应严格控制游客数量。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将玉洋湖以及一级保护区以外、景源一般和需要加强风景抚育的游赏景域划定为二级保护区,。
可安排少量的旅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域;在保护溪涧水景自然特征的前提下,位于峡谷下半段溪涧,允许适当通过人工措施,清理溪涧河卵石,开辟水上游览项目;对现状树种单一的人工次生林采取定向抚育措施,加快其向顶级植物群落的演替;植被培育应以当地植物种群为主,局部地区可进行适当的植物引种,以体现生物多样性和植物景观多样性;玉洋湖水资源保护按有关规定划定蓝线保护范围,环湖岸线建设以自然岸线为主,自然岸线达到60%以上;严格保护湖区湿地和耕地,展示田园风光。
3、三级保护区(限制建设范围)
风景名胜区内除上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的地域划定为三级保护区,。
应按规划要求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各类建设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建设过程中应采用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周边自然生态资源及其环境遭受破坏;洋后村建设严格按村镇建设有关规定,调控建设范围和强度,建筑应注重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4、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
将风景区外围300~800米山林地带划入外围保护地带,。
外围保护地带内应有序进行各项建设,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培育,有序进行林木采伐。
第六条资源分类保护
1、地形地貌景观保护
严格保护“U”字型峡谷地形地貌特征,禁止开山、采石、开矿、采沙等破坏地形地貌活动;在一、二级景源周边严禁任何与景源保护、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活动,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必须与环境相协调;对易坍塌、易损坏的地形地貌景观设置有效的隔离保护带,严禁游人直接接触。
2、水体景观保护
将岭后溪流域山林植被划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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