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障碍探究
【摘要】当前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进步,但一些消极因素仍对我国的行政改革形成强大的阻力,具体表现在“官本位”意识、官员的“恩赐”观念、“人治”的行政文化、行政的“管制性”、政府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公民主体意识淡薄几个方面。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行政改革障碍
服务型政府是政府面对新的国际和国内环境而对新的政府管理模式的一次大胆的探索,当前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进步,但在政府不断努力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同时,一些现实的消极因素仍对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形成强大的阻力,严重制约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
“官本位”意识。自古产生的“官本位”的思想到现在仍然根深蒂固,充斥在当前不少干部以及公务员的心中。他们无法放下姿态,真正融入到人民群众之中,不能真正的以公民为本位,为民服务,官员和公民的地位发生了严重的错位。掌握行政权力的人把自己看成社会的主人,而公民成为了被权力所奴役的人。他们把权力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不是为每个公民的利益着想,而是为自己的小集团牟利。那么他们在制度与决策设计中将“官”的利益放在优先和第一位,甚至专门为照顾“官”的利益设计某些制度与政策。此时的官员已不再是人民的公仆,而是封建等级制度中的“官”。
官员的“恩赐”观念。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官员的选举以及任命在部分地区不够透明化,“选举只是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造成官员眼中只有上级和领导,没有基层和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心流于形式。严格的上下级制度,下级对上级唯马首是瞻,无条件绝对服从;上级对下级拥有绝对的权力,绝不允许下级“越级”反映情况,“官”大一级压死。由于人民没有直接的选举权,官员的产生只是和上级政府有关系,那么官员只是对上级的话言听是从,而对人民无需负责。
“人治”的行政文化。依法行政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公民权利,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保障社会稳定的基本条件。仅从政府处理行政事件某些负面的特征,就可以看出人治传统的根深蒂固。在那些行政管理往往背离以人为本的地方,对公民做出回应的政府官员常常体现出明显的专断性。我国提出行政决策必须科学化、民主化已经若干年,现在又加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理念的传播同它被官员自觉接受的程度并不成正比。这些负面特征在近年来一些官员的话语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如“全部按法不如没法”,在法治社会中,官员说出这样的话,真是法治政府的悲哀。政府是基于公民让渡部分权利,通过契约的方式来组织成的,而有了政府之后,才有官员。换句话说,这种契约就是法律,是法律支撑了政府和官员的存在。政府官员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任意而为,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政府官员对法律失去信仰,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么他们的行为只能会越来越无法无天。这样的话,怎么能奢望他们用好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呢?怎么来为人民服务呢?
行政的“管制性”。当前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新问题,比如说:城市化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环境问题、教育失衡问题、失业问题等,政府所面临的这些问题的复杂性、动荡性和多元性,导致了政府治理难度的增加,出现了管理危机。当前社会秩序的维护更多的是靠暴力机器和强制手段来实现和维持。官僚制本身所具有的墨守成规、衙门作风、腐败等问题,导致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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