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医院的工作计划,结合医疗工作实际,拟定医院医疗业务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科研等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及时进行总结汇报。
(二)经常深入各临床、医技科室了解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常规的执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医务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组织院内重大抢救和重要会诊。
(三)制定本院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建立目标体系,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报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做好经常性医疗事故和差错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安全,及时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组织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院领导汇报。
(五)负责组织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等工作。
(六)支持和帮助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的讨论,重危病人手术的审批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七)不定期深入临床、医技科室督查,检查病历书写等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督查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执行情况,确保医疗安全。
(八)组织实施对基层医院如指导医院、协作医院、合作医院的技术指导,完成上级安排的指令性任务。
(九)负责督导营养室的业务工作。
(十)协助宣教科开展教学工作。协助感控科、预防保健科、医保科开展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新农合、医保、工伤保险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
(十一)办理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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