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操作区域环境清洁、宽敞、明亮,进行无菌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
2、无菌操作前,操作者衣帽穿戴整洁,修翦指甲、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戴口罩(须遮住口鼻),必要时穿无菌衣、戴无菌手套。
3、操作时,操作人员应面向无菌区域,手臂应保持在腰部水平以上,不可跨越无菌区域;操作中,不可面对无菌区域讲话、咳嗽、打喷嚏。
4、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必须经灭菌处理后方可再用,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5、无菌包应注明物品名称、打包者姓名、灭菌器编号、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按灭菌日期先后顺序置于无菌区的柜内或货架上。无菌包破损、潮湿、可疑污染均视为有菌,不得使用;无菌包过期须重新清洗、包装、灭菌。
6、取用非独立包装的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镊)夹取。未经消毒的用物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无菌区域。
7、进行无菌操作时,如器械、用物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
不可使用,应更换或重新灭菌。
8、一份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患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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