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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关税贸易措施
绪论
非关税贸易措施(non-tariff trade measures)涵盖的范围相当广,举凡会影响国际贸易流量的管制措施(关税除外)皆属之。
包括配额、自动出口设限、补贴、平衡税、输入许可证、反倾销税、自制率规定、外销比例、工业产品之标准、检验、标签与认证的严苛与否等。
自动出口设限(voluntary exportrestraints,简称VER),乃是进出口国双方透过协商,由出口国「自愿性」的限制其出口量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某一水平。
VER的采用虽可追溯至1920年代,但至1980年代才开始盛行。
曾经受到VER限制的产品包括纺织、成衣、钢铁、电子产品、工具机与汽车等。
台湾在钢铁、工具机、鞋类等产品上,也曾与美国签订出口VER协定。
—采用动机
除新保护主义的兴起是肇因外,尚导因于其对进、出口国所具有之政治与经济等多方面的意义。
就进口国而言,采用VER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较低的成本」达到保护的目的、可针对干扰来源国家加以管制、不需经过立法程序。
就出口国而言,如果进口国保护主义之风日盛,进口管制势在必行,则因在自动设限之下,出口国可参与VER的订定,故可勉为其难的接受。
—经济效果
—缺点
执行不易。
如果VER协议未对出口配额所揽括的范围作一仔细的定义,则易导致出口商利用出口差异性产品的方式,以规避配额限制,也就未必能达到保护进口国国内厂商的目的。
出口国可利用对外投资的方式,将原料出口到不受VER限制的国家去进行装配生产、再行出口,以降低VER的负面冲击,故VER的保护效果未必能发挥出来。
自动进口扩张(voluntary importexpansion,简称VIE),意指进出口国之间的协议,由进口国在某一特定期间「自愿性」的增加其进口量使进口占有率达某一目标水平。
为一结果导向措施。
可能变成出口保护主义者的政策工具。
可扩大进口数量、增加进口竞争、降低进口国国内价格。
过去10年来,对国际贸易所造成的矛盾与冲突频率最大者,实非倾销莫属。
虽然GATT对于倾销的定义、适用条件以及课征反倾销税的程序订有规范,也曾多次修正,但因未尽详实,因此不仅引起纷争且有逐渐被滥用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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